甄宓正埋头往前冲,忽然眼前一暗,抬头看见那个“抢糖恶棍”又出现在面前,还对着自己咧开大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嘿嘿”傻笑,顿时吓得小身板一抖,刚才那点告状的勇气瞬间消散大半,下意识地就想后退。
但随即,她看到对方只是傻笑,似乎没有进一步动作,胆子又莫名大了一点,她挺起小胸脯,努力让自己显得有气势,脆生生地喊道:“大、大个子!你让开!我要去找我家夫君!让他打你!”
大部分路人没听清她喊什么,只当是小孩子赌气。孟获这时也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对着甄宓陪起笑脸,虽然那笑容在他那张虎头虎脑的脸上显得有点别扭:“小妹妹,别生气嘛!是我们不对!我们陪你玩好不好?你看骨头力气可大了,可以把你举高高!”
“不好!”甄宓把小脑袋一扭,扁着嘴,气鼓鼓地说,“除非大个子还我冰糖葫芦!要一模一样的!红红的,甜甜的!”
孟获一听,顿时松了口气,拍手道:“这个好办!金环!阿会喃!你们谁身上有钱?快去那边摊子上买一根最大最红的冰糖葫芦来,赔给人家小妹妹!”
金环三结和阿会喃闻言,立刻警觉地捂住自己的口袋,异口同声地叫道:“凭什么我买?我没钱!”
自从在平阿生活,明白了钱的重要性,又见识了各种需要用钱才能买到的好吃好玩的东西后,这群南蛮少年也迅速开化,开始有意识地攒起零花钱,主要是帮人干活获得的赏钱。
现在让他们拿出宝贵的铜钱去赔一根糖葫芦,简直如同割肉。几个人互相推诿,谁都不肯出这个冤枉钱,最后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了罪魁祸首兀突骨身上,只有这个饭量最大、永远吃不饱的家伙,身上从来存不住钱,有点就立刻换成吃的了。
“有了!”孟获眼珠一转,猛地一拍巴掌,兴奋地叫道,“让骨头自己去赚钱赔!他会刀枪不入!让他去卖艺!肯定能赚到钱!”
陈到:“……”他一脸无语地看着孟获,心想这都什么馊主意。
诸葛瑾:“……”他也觉得这办法有点离谱。
但南蛮组的小伙伴们却觉得这个主意妙极了!既能解决赔偿问题,又能让骨头将功赎罪,说不定还能顺便自己也看看热闹。他们不由分说,兴冲冲地架起还有些茫然的兀突骨,就朝着不远处一个比较宽敞、常有杂耍艺人表演的空地跑去。
那里正好有几个走江湖卖艺的大叔,刚摆开摊子,正要敲锣打鼓吸引观众,忽然看到一群奇装异服的少年架着一个巨人冲过来,都吓了一跳,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们。
孟获跑到近前,对着那几个卖艺大叔一抱拳,大大咧咧地说道:“几位大叔,对不住,借你们场子用用!我们是来砸场子的……哦不,是来表演的!骨头,躺下!”
兀突骨对孟获的话向来是听的,闻言“哦”了一声,很听话地走到旁边一个用来表演胸口碎大石的石台旁,直接躺了上去。只是他那庞大的身躯,躺在那原本能躺一个成年人绰绰有余的石台上,却只能容下小半截身子,腿和一大半身子都悬在外面,看起来十分滑稽。
孟获嫌弃地喊道:“把腿缩起来啊!像虾米那样!对,蜷着点!”
这时,周围的百姓已经被这稀奇的一幕吸引,纷纷围拢过来,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很快就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个水泄不通,比那几个卖艺大叔敲半天锣吸引的人还多。
阿会喃眼疾手快,趁卖艺大叔愣神的功夫,一把捞过人家手里的铜锣,跑到场地中央,“咣咣咣”地用力敲了起来,扯着嗓子喊道:“来来来!都来看一看,瞧一瞧咯!南疆第一奇人,现场表演刀枪不入!真刀真砍,绝不弄虚作假!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咯!”
另一名南蛮少年,从腰间拔出一把颇为锋利的短刀,走到躺着的兀突骨身边,对着围观的百姓亮了亮刀锋,然后大喊一声:“看好了!”
话音未落,他举起短刀,朝着兀突骨袒露的胸膛,“咣”地一声就砍了下去!
“啊!”围观众人一片惊呼,许多妇人下意识地捂住了眼睛,不敢看那血肉横飞的惨状。
然而,预想中的皮开肉绽、鲜血四溅并没有发生。只听一声沉闷的、如同砍在坚韧老牛皮或硬木上的声响传来。带来手中的短刀被弹起老高,而兀突骨的胸膛上,只留下了一道淡淡的白印,连皮都没破!
“咦?”
“真的没事?”
“我的天!这……”
人群顿时一片哗然,惊呼变成了不可思议的议论。
带来自己也愣了一下,随即觉得有趣,又举起刀,“咣咣咣”地连续朝着兀突骨身上不同部位砍了数十下!一时间,场中只听见连绵不绝的、如同打铁般的“当当”声。
兀突骨躺在那里,非但没喊疼,反而觉得身上被敲得痒酥酥的有点舒服,竟然还举起一只手,咧着大嘴,憨憨地向着周围的人群不断招手,嘴里发出“嘿嘿”的笑声,仿佛在说“不疼,一点都不疼”。
几十刀砍完,带来累得气喘吁吁,他手中的短刀,刀口已经卷刃,崩开了好几个缺口。而再看兀突骨,除了身上的衣服被砍破了些口子,皮肤上多了几十道或浅或深的白痕外,竟然真的毫发无伤!连滴血都没流!
“神了!真是神了!”
“刀枪不入!这是铁打的吧?!”
“奇人!真是天下奇人啊!”
围观的人群彻底沸腾了,惊叹声、喝彩声响成一片。就连原本那几个卖艺大叔,也看得目瞪口呆,忘了自己被抢了场子和锣。
金环三结和董茶那立刻抓住机会,拿着一个破草帽,挤进人群,向着观众作揖讨钱:“各位老爷夫人,公子小姐,看得好,赏两个铜板吧!给这位奇人买点吃的补补身子!”
或许是表演确实惊人,也或许是百姓淳朴热情,居然真有不少人掏出零散的铜钱,扔进草帽里,叮当作响。
“真是奇人异士!”诸葛瑾在人群外看得心潮澎湃,忍不住赞叹。他从未见过如此匪夷所思的体质。
诸葛亮此刻也看得十分专注,他小小的身子努力往前挤了挤,凝神细看了一会儿场上憨笑的兀突骨,又看了看地上那把卷刃的短刀,清澈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了然的光芒,仿佛看穿了什么,不由得低声自语道:“原来如此……并非真正的刀枪不入,而是……”
不料,他话音刚落,旁边也同时响起一个清越悦耳、带着同样恍然语气的少年声音:
“原来如此。”
诸葛亮心中一动,立刻转过头,朝声音来处望去。只见说话之人,是一个年约十六七岁的少年公子。他身姿挺拔,如玉树临风,面容极为俊秀,尤其是一双眼睛,明亮有神,顾盼之间神采飞扬。
他穿着一身淡青色的儒衫,气质超然,此刻也正看着场中的兀突骨,脸上带着若有所思的微笑。正是奉沈砚之命,刚从平阿官学毕业,即将前往军前效力的周瑜,周公瑾。
周瑜察觉到有人注视,也转过头,正好对上诸葛亮那双过分清澈、带着探究光芒的眼睛。他微微一怔,显然没想到说出与自己相同话语的,竟是一个看起来不过十岁左右、面容稚嫩却气质沉静的小孩童。
他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与好奇,嘴角微扬,问道:“哦?你这小孩,看出什么了?”
诸葛亮面对这位气度不凡的陌生少年,并无丝毫怯场,他迎上周瑜的目光,从容答道:“自然是看出了这位奇人的弱点所在。”
周瑜闻言,眼中讶色更浓,兴趣大起,追问道:“哦?说来听听?”
诸葛亮却反问道:“阁下既然也看出来了,为何不说?”
周瑜被他这老成的反问逗得笑了,觉得这小孩甚是有趣。他略一思索,从袖中取出一支随身携带的、用于记录的小炭笔,笑道:“你这小孩,倒会卖关子。不若这样,你我各自将所想,写于掌心,然后一同展示,如何?”
诸葛亮看了看他手中的炭笔,又抬头看了看周瑜含笑的目光,点了点头:“可。”
周瑜便在自己左手掌心,快速写了一个字。诸葛亮接过炭笔,也在自己小小的右手掌心,一笔一划地写了一个字。
两人写完,对视一眼,同时摊开手掌。
只见周瑜掌中,写着一个“火”字。
而诸葛亮小小的掌心,同样是一个端端正正的“火”字。
两人看着对方掌中的字,先是同时一愣,随即,周瑜忍不住朗声大笑起来,笑声清越,充满赞赏与遇到知己的畅快。
诸葛亮虽然年纪小,但此刻嘴角也忍不住微微向上翘起,露出一丝与他年龄不符的、带着了然与趣味的笑意,同时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小声嘀咕了一句:“这地方……怪人怪事还真多。”不知是指刀枪不入的兀突骨,还是指眼前这位一眼看穿玄机的俊秀少年。
另一边,小甄宓早已忘了糖葫芦被抢的委屈,正兴高采烈地挤在人群最前面,看着兀突骨被“叮叮当当”地砍,不时拍着小手,发出银铃般的笑声,看得津津有味,比看任何杂耍都起劲。
陈到好不容易挤过来,见她这副模样,有些哭笑不得,走过去劝道:“甄小姐,你这小姑娘家,别看这种打打杀杀的场面,小心晚上做噩梦。”
甄宓正看得开心,被打扰了,很不高兴地瞪了陈到一眼,小嘴一扁,脆生生地吐出两个字:“杂鱼!走开啦!”她现在觉得这个陈将军老是管她,有点烦人。
接着,她又挺起小胸脯,骄傲地补充道:“我家夫君天天砍人,砍得比这厉害多了!我才不怕呢!”
陈到被骂杂鱼,倒没什么感觉,只是对她后面那句话感到好奇,不由问道:“你家夫君?”他心想,甄家果然是河北大族,这小丫头年纪这么小,居然就已经订了亲事?不知许配了哪家儿郎?不过能被她挂在嘴边,还天天砍人……这未来的夫婿,难不成是个武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