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图书迷!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抠神 > 第一千四百四十五章 他自己的路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一千四百四十五章 他自己的路

菜上齐了之后,店里伙计跟程煜打了个招呼,正欲走,程煜喊住他。

伸手,从怀里掏出二两银子,这是程煜提前准备好的。

“帮我换成宝钞吧。”

店伙计一愣,虽说大明朝有禁令,不得直接使用银子进行交易,但由于宝钞只管印不管回收,导致市面上宝钞贬值的很厉害。在如今这个年头,硬通货显然还得是银子,想把宝钞换成银子的人有的是,但愿意掏银子换宝钞的可谓少之又少。

考虑到程煜是塔城县数一数二的富户,又是本县的捕头,是官面上的人,店伙计小声道:“程老爷,我们这儿银换钞只有一千二,您去钱庄,至少也能换得一千三四了,要是愿意慢慢开销,一千五都能换得出来。”

这些事情程煜大概也知道一些,但平日里都是安福儿在操心,一时间他倒是忘了这件事。

“那你帮我换成三钱的碎银吧,十份,尽量平均一些,剩下的归你了。”

伙计一听大喜,这银子他一扫眼就知道差不多二两,三钱一份换十份,意味着还有二钱的剩余,这就是他的小费了。

“多谢程老爷。”

伙计接过银子,屁颠屁颠的跑了出去。

不多时,店伙计又回到了雅间之中,手里攥着一把铰开来的碎银子,陪着笑脸塞到了程煜的手里。

程煜展开手掌一看,只是瞟了一眼就知道这不是十粒碎银,而是十一粒。除了其中一颗略小一点儿之外,其他的大小倒是很匀称,如果总重没问题的话,那么几乎就恰好是三钱的银粒子十粒二钱的一粒。

只是,程煜不明白,自己刚才分明说了多出来的赏给这个店伙计,可为何银子换开之后,到自己手里还是二两呢?

从其中将那粒最小的碎银拈了出来,程煜问:“不是说赏你的嘛,干么四不拿走啊。”

店伙计憨厚的挠了挠后脑,道:“么得那种规矩,您要赏也得您亲手赏给我,自己拿那就是猫腻了。”

程煜哑然失笑,心道也不知道这虚拟空间里的一切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的话,那么明朝的服务行业可比现代社会规矩太多了。哪怕是赏的小费,那也得客人亲自交到你手里才算数,不像咱们现代社会,小费这东西,在许多国家竟然是被逼着必须给的,还美其名曰你享受了人家的服务就应该给予回报,可这个服务员是替餐馆打工又不是替客人打工,客人花钱吃饭,享受服务那不是餐馆应尽的义务么?这完全就是混账强盗逻辑,那些强制性小费跟直接打家劫舍其实也没什么分别,只不过,这在那些二百五的国家竟然是他娘的合法的。

也懒得去计较手里这十一粒碎银到底有没有二两重了,怎么着也大差不差,程煜直接将那粒最小的碎银扔给了店伙计。

碎银划出一道银光,伙计连忙双手接住,冲着程煜深深一躬,道:“谢程老爷赏。”

桌上正吃喝不止的那十名锦衣卫,听到这个才纷纷抬起头来,一个个看着满桌子还没吃完的饭菜,心道这就结账了?这是程头儿打算带咱们走了?还有这么些菜没吃完呢,多浪费啊,刚才不是说下午就在街上跟那些小商小贩三姑六婶的闲聊天儿么?咋突然又这么急了?

也不怪这些锦衣卫乱想,毕竟客人赏伙计,通常都是结账之后才做的事,程煜今天显然是有些特立独行了。

“程头儿?咱这就要走了?”十人面面相觑半晌,最终还是一个略微年长的校尉一抹嘴,问到。

程煜皱皱眉,没理解这厮的思路,反问道:“这还没吃完呢,干么四要抬腿啊?你们不想吃啦?”

那十人也愣住了,还是刚才那位年长者说:“小的们看您刚才已经打赏店伙计了,觉着您这么早结过账肯定是要喊我们干活唻,所以才想问问您。我们就是觉得这满桌子的酒菜不吃有点儿浪费。”

“嗐……你们想多了,不忙不忙,你们尽管吃,吃的不够再喊他们加几个菜。我刚才不是结账,是找店伙计办了点儿事,就顺手赏了他一点儿。你们不要虚,慢慢吃,什么时候吃饱了,我们再去干活不迟。”

这帮人一听,这才放下心来,那名校尉道:“那小的们就继续咯?加菜就不用了,这些已经很够很够的了,多谢程头儿。”

程煜摆摆手,说:“你们可不要一口一个小的们,我无品无级的,担不起,回头让人听见了再惹点儿什么事。”

那些锦衣卫校尉却是大大咧咧的,说:“官职上您跟我们一样,都是应差的,但您这好歹是个头儿啊,我们喊您一声程头儿,可不自然就是小的们么?这事儿放到任何地方都么得人能挑的出理,您就放心吧。”

程煜懒得多说,摆摆手,那帮校尉又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吃饱喝足,程煜一再问过不需要加菜了,这才将手里那十粒碎银放在了桌面上。

“诸位弟兄,这里有十颗碎银子,今天你们来帮我们县衙的忙,跟你们平时当差不一样,为了跟那些市井小民拉近关系,你们口袋里头少不了要装点儿瓜子花生的零嘴,见到小商小贩想要套话也免不了要买点儿人家的东西。这笔钱可不能让你们自己出,所以呢,我就给几位老弟兄准备了点儿碎银子,也不多,一个人三钱左右,你们拿到用。来,一人领一颗。”

这话说完,那十名校尉相互看着,却是谁也不敢伸手,他们当差这么多年,哪怕顶头上司曹正也算是对他们相当不错,可也从没见过这种阵仗,还没听说上司指派任务还管发钱的。平日里出任务的时候,遇到不得不花的开销,找知事报销还左一个名堂右一个名堂的,就从来没有痛快的报销过。眼下倒好,不但不牵扯垫钱报销,居然还提前给发钱,并且一出手就是三钱银子。

要知道,这帮校尉,一个月的饷银连乱七八糟一起算上也不过二两银子,程煜这一出手就是三钱,搞得他们还真是一个个根本不敢伸手。

程煜也是随便惯了,不管是现实世界还是在这个虚拟空间里,他随手一掏就是几两银子,今天这还算是收着的,完全就没想过在这个虚拟空间的时代背景下,一个普通家庭的年收入才多少钱。

就好比他一个捕快,实际上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俸禄的,按月发放的叫做工食银,具体数目,大抵要根据这个捕快所在的地区来定。富裕的地方,加上县老爷人又比较体恤下属的话,就多一些,要是遇到比较穷苦的州县,那就很少了。当然,朝廷对这个还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大抵是一年不能低于十两银子。塔城比较富裕,包知县又是个好人,是以他给手下三班衙役都有二十两一年的规银,而三个班头,每月还有另外一两银子的私俸,这个私俸,就纯粹是包知县从自己的收入里分给三人,为的是让他们能尽心尽力的管好这三个役班,毕竟,铁打的衙役流水的老爷,一任知县统管全县,但若是手下衙役不配合,你总不能把他们全杀了,即便你想杀也得有人听你的呢,所以,在某种程度上,知县和三班衙役的班头之间,也是相互钳制着的,是以知县宁愿自掏腰包也要给三班衙役的班头加点儿私俸。

而一个锦衣卫的校尉呢,朝廷倒是有明确的俸禄了,月俸是一石半的粮食,大致就是一两白银。加上层层发放下来的绩效工资,比如抓了人或者抄了家又或者潜伏成功之后的密探费等等,塔城这帮校尉,平均下来一个月也能弄个接近一两银子。这也就是塔城过于太平了,换成治安正常的地方,这笔钱还能翻一番,但塔城的校尉过的轻省,上上下下其乐融融,所以也谈不上谁好谁坏。

就这么两个群体,都是一个月到不了二两银子的收入,程煜今天这一出手,那就是接近二两,一个月的挑费全花出去了。

不对,不是接近二两,就是二两,刚才程煜赏了店伙计一块碎银子,加上这桌上十粒三钱的碎银,那就是整二两——几乎所有校尉一瞬间都想明白了这一点,于是看着桌上那些碎银子,愈发的不敢轻举妄动。

“你们干么四啊,嫌少啊?”

那名年长的校尉赶忙摆手:“程头儿说笑了,怎么可能嫌少呐,是么得这种规矩,办的本是公事,哪有小的们拿您的钱的规矩?”

“给你们,你们就赶快拿到,不要烦唻。我都讲过了,下午免不了要买东西,这些都是公事的必要花费,但是现在你们是抽调出来帮我们县衙办事的,总不能花了多少钱让你们自己先垫到,到时候找我们县衙报销啵?那才么得规矩呐,哪有锦衣卫的校尉找县衙报销的?所以,我先把钱支给你们,你们也就可以安心的替我们县衙办事了。少废话,快点儿收起来,再哔哔啰啰的,就是不把我当你们的兄弟,还有意思啊?”

这帮人听罢,这才相互试探着,最终把手缓缓伸向桌面,可谁也不愿意做第一个拿银子的人。

“诶,你们快点儿还行啊?尼玛,再拖下去,天都黑了。等于说你们中午没吃好,想磨蹭到天黑再吃我一顿还是的啊?”

这当然是说笑,但也帮这帮校尉彻底下了决心,各自拿了一小颗桌上的银子。

“好好好,这饭也吃过了,钱也拿过了,下午在街上打听的事情,就拜托诸位了。”

“程头儿您就放一百个心吧,指定把您想找的人给您挖出来。”

看着十名锦衣卫的校尉鱼贯下了楼,程煜也便走出雅间,跟着下楼,把饭钱给结了。

这些校尉一出了德兴楼,立刻就四下散开,就仿佛他们从来都不认识一样。

很快,不见踪影,程煜知道,这十个人今天下午能打听出来的东西,恐怕比整个县衙以及整个锦衣卫所的都还要多。

该安排的人都安排完了,该布置的也都布置的差不多了,程煜想了想,决定再去趟义庄。

昨天他就已经有了推断,费林把全县的锦衣卫都派给了曹正督办这次的命案,其中包括另一名小旗黄平的直属手下们,这也就是说从昨天开始,黄平这个小旗就成了孤家寡人,最多身边还给他留了三两个供驱使之人。现在的黄平,能够支使的,也就这寥寥可数的几人了,充其量再加上本就值守义庄的那几名轮班校尉。可就那几位,除非原本就是黄平的下属,若是隶属曹正的,只怕黄平也使唤不动他们。

这样的黄平,留在卫所那就真叫一个碍眼,所有校尉都出去办事了,就你闲在卫所里,哪怕这个闲是因为费林自己下的令的缘故,可你就不能主动一点儿去找找线索么?可真要去找线索,他就那么俩人,这塔城十万余人,你就算把他腿跑细了,他又能跑出点啥来?甚至他还得防着自己插手案子会被曹正弹劾的危险——他心里也一定很清楚,无名小旗,四个都是费林亲手提拔的,都是心腹,只有自己一个人是外人,真要为了这种事被弹劾,费林治他个逾矩之罪,他也是无话可说。

所以,程煜断定,黄平除了呆在义庄根本无处可去,不让查案,多检查几遍尸体总可以吧,说不定又能发现些遗漏的线索呢?哪怕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总比什么也不干的强。并且,正常人的办案心理,肯定也还觉得,哪怕是两具无名尸体,也保不齐会有人来认尸,又或者,凶手、贼人保不齐会想来打探一下官方的办案进度。守株待兔当然很蠢,可现在的黄平,除了这些又还能做些什么呢?

跟这位黄平,程煜也算是间接的打过交道,这会儿自己横竖无事,倒是不如去会会这位黄平黄小旗,程煜也很想知道,这个人到底是正义感过甚,还是一根筋老古板,又或者是另有所图,所以才会在孙守义被大赦之后第一天回到塔城,就急吼吼的跑来县衙门关照,让县衙盯紧了孙守义,不能再给他犯案的机会。

且不说孙守义五年前那事儿,明眼人都能看出他根本是无妄之灾,就算孙守义真的跟那些盗墓贼有牵连,那也已经被赦免了。关键是你一个锦衣卫,最主要的职责不是社会治安这一块儿啊,而是监督百官监察民情,你防的应该是暴民,而不是一个偷坟掘墓的地老鼠啊。

黄平显然也是深谙这一点的,否则他就该直接上门找孙守义面对面的亲自跟他说这些警告的话了。他显然知道这事儿归官府方面管,所以他才去找的县丞,可既然是官府的事儿,你横插一杠子又是为什么呢?

是以当程煜被庞县丞喊去交待这些的时候,他对黄平这人就已经起了疑心,否则也不会有意在曹正面前透露这些,也是想让曹正将此事汇报给费林,再让费林敲打敲打黄平。

之所以不是自己跟费林说,是因为哪怕程煜和费林也是老相识了,可他们之间的关系必须定位在木二哥和煜之之间,一旦牵扯到公事,那就得公事公办。像是这种公司混杂的情况,程煜若是自己找了费林,那从此以后怕是也就再不会有木二哥这个人了。

而让曹正转达,一来这是曹正的本分,二来费林也会明白,这根本就是程煜有意为之,但却又极有分寸,是以不会有任何的不悦,反倒会觉得程煜识大体知进退,以后可以更加放心的用木二哥的身份跟他继续保持来往。而且这样的话,费林敲打起黄平来,也会更加下力气。

走了半天,程煜也是微微叹气,心道这明朝其实也挺好的,但最讨厌的地方就在于没有好的交通工具。自己若是安安心心做个富家翁也就罢了,天天出门还能马车驴车伺候着,哪怕慢点儿好歹不费鞋啊。可现在,这两条腿就仿佛不是自己的,一会儿城北,一会儿城南,这会儿又要往城东去了。对此,程煜也只能暗搓搓的琢磨,等这个案子结束,老包顺利退休,老子就让他在退休前把我的籍给我改了,倒不是为了考什么功名,而是把这该死的捕快的职位给辞了。当初做这个捕快,大半也是为了有朝一日孙守义回来了,若是县里要抓他,自己是个捕快也好想办法帮他支应过去。而这起案子一旦解决了,孙守义的麻烦也就彻底没有了,程煜也就大可不必呆在县衙做什么捕头了。

可又走了几步,程煜哑然失笑,自己在这次的任务里,兼具本人和剧情中人的双重记忆,倒是有点儿对自己的定位模糊了。这个案子结束了,自己可就要回归现实世界了,别说这个临时搭建的塔城影视城怕是等程煜离开之后就被强拆了,即便是还留着,这里的程煜之今后的路要怎么走,那也是他自己的事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