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那他谁啊?”
我往前一探,伸手扶着光头的靠背,这个我是实在好奇,谁家好人长这样啊?
刘红皱着眉头盯着干巴人的脸看了又看。
“我也不确定,就是觉得长得像。”
“在我看到的记忆里,那个在地下室被换皮的年轻爸爸他有一个儿子,那个孩子的耳朵跟这位长得很像,耳朵大,耳骨突出来一块,都说人的耳朵是不会轻易改变样子的。”
光头不信:“啥玩意儿?你说他是人?长成这样没人报警吗?”
刘红瞟了他一眼:“他也不是一开始长成这样的。”
“在冯冬的记忆里这个孩子姓高,叫高闵阳,他们虽然是一家三口,但这个爸爸是二婚,孩子是他亲生的,跟女方没关系。”
“冯冬换了人家的皮以后虽然装的像个人,但有的东西走心不走心还是不一样,更别说是谈恋爱了,人家女方就觉得这日子越过越不舒服,卖房子的时候他们俩就把婚离了。”
“高闵阳本来是跟着冯冬走了的,但是刚搬走没两天这孩子就不见了,其实冯冬本来就不怎么理他,冯冬自己都不知道这孩子去哪儿了,也根本不关心人家的死活,丢了就丢了,他也不想管。”
我直呼好家伙,这一家子里的女方简直是命里带点儿运气,逃过一劫啊。
“那个孩子当时多大?”
刘红挠挠脑袋:“大概……八九岁?”
“这要真是同一个人的话……他是怎么活下来的啊……我去,天选之子。”
光头偷偷干哕了一声:“我看他吃起虫子来猛得很,应该饿不着吧……”
我是感受过这兄弟的肌肉的,食谱肯定不简单,虫子啃瘤鬼,他再吃虫子,九成九是中毒了!
再看他恨瘤鬼的那个样子,还真像有仇,这小孩儿没准儿也是知道了什么才跑的。
光头也好奇,还出了个馊主意。
“小红小红,要不你也扎他一下?”
我忍不住拍他一下:“你说啥呢?当人家面儿说要扎人家脑花儿啊?小声点儿。”
刘红小小声说道:“我偷偷试过了,根本扎不动!”
我小声嘟囔:“你也真挺不是人的……”
说着我一拍大腿,回头看着干巴人,也就是疑似高闵阳这位。
“孙天齐说的那个,穿着雨衣跟着他的人是你!兄弟,也是你把他带过去的吧!”
高闵阳不知道听没听懂,冲我微微张了张嘴,却没出声。
看他这个动作我一下就想到他冲我喷毒液的模样,赶紧往后躲了一下。
“行了行了,你别张嘴了,吓人,我先算你是好人。”
我靠在车门上盘算着:“那个女瘤鬼好像知道地下室不对劲,她不会是想抓这小子吧?小红,你怎么不看看那只瘤鬼的脑子?”
刘红摸了摸肚子:“她已经死了,好像没用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咬牙切齿:“小柳树下手这个快啊!”
谈话间我们已经到了郊外一处荒地,确定四周没人,鬼鬼祟祟地把瘤鬼们搬了下来。
我没让前车三个小孩儿下车,生怕给他们留下心理阴影。
但现在怎么处理瘤鬼又成了问题。
“烧得话风险太大,让小红把他们拉到土里的话……明年春天会不会长出新的?”
我脑袋里冒出一个画面,一棵小树花开又花败,然后在秋天结出一个冯冬来。
造孽,恐怖片啊!
刘红已经像个章鱼一样挥舞起了触手。
“没别的办法了,他们有骨头,烧也烧不干净,或者你在殡仪馆有人。”
光头凑过来说道:“我有个亲戚,前年烧的嘛,算不算?”
我把他踹到了一边儿去。
“别理他,那你埋吧,埋深点儿,最好埋到冻土层里。”
刘红不理解:“那是哪儿?”
“……跟你这种小学没毕业的说不明白,你直接动手吧。”
光头抱着胳膊站在我身边,看着那两具瘤鬼被拽进土层,难得正经地跟我说着话。
“就为了那些金子和老钞票,日他哥的就能忍心杀这么多人?这玩意儿的心是咋长的?”
我冷笑一声。
“谋财害命,这种事儿从来就没少过,以前少不了,以后更少不了,他跟别人比起来更直接点儿,手段不一样,但结果没差多少。一个钱字儿,有人不要命,有人想要别人的命。”
我们走到今天,一开始也是为了钱。
我们又说起了金天,在刘红的讲述里,金天曾经在那条昏暗的小巷里说过一句话。
“别人跟我讲,现在是个好年代,赚钱的机会很多,真的是吗?说这个年代好,我只能这样赚钱,说它不好,我还能赚钱。”
这个女孩儿很迷茫,被命运一步步地推着向前走。
光头清了清嗓子:“再好的年代也有人过得不好,人家管球你什么年代呢嘛。”
我拍拍他的肩膀:“你还能开智,那这个时代应该还说得过去,但别忘了这个冯冬他和正常人不一样,就像小孩儿想要玩具一样,没有理由,哪怕一模一样的东西,也想要别人手里的,没法讲道理,什么时代都不好使。”
不经压制的欲望就像洪水决堤,太凶了。
等瘤鬼处理好了,我们回头一看抱着孙天齐的遗体的崔妤又开始犯愁。
总不能把孙天齐跟凶手葬在一起,这样太草率,至少要体面一些才足够尊重他。
“崔妤,你想把他葬在哪里?”
我放轻声音询问起崔妤的想法。
崔妤低头看着腿上平整的人皮,没有丝毫的恐惧。
“好看的地方吧。”
她的要求十分朴素,甚至像是小孩儿才能说出来的话,但我总觉得她确实还是个小孩儿,毕竟她还没有机会长大。
不止是她,还有孙天齐、高闵阳,这三个受害家庭遗留下来的孩子,一伤一死一变异,谁都没有机会长大。
他们的人生可能早早就困在那个诡异的童年,怎么也找不到出路。
“好,那就给你找好看的地方。”
开玩笑,这可是新疆,一年四季都有美景。
我们存心帮她缓解心情,七嘴八舌地跟她说着闲话。
光头扯着嗓子嚷嚷:“他喜欢什么季节?喜欢春夏咱们就往伊犁走,喜欢秋冬咱们往阿勒泰走,南疆也好,咱们找个海拔高的地方,永葆青春。”
崔妤摇摇头:“我不知道……他喜欢什么……”
啊,也对,当年两个小屁孩儿忙着打怪兽,还没什么时间享受人生、谈论人间理想。
我想到了那座神圣的山脉——昆仑,孙天齐这样一个纯粹干净的人挺适合那里。
“那就选南疆吧,昆仑山,我在那儿有几个野生的朋友,他们……”
话说到这儿我突然说不下去了,断断续续的线索不知不觉间连接了起来。
“不不,等我想一想,等我一下。”
瘤鬼活下去就需要换皮,但普通人类的皮并不能长久的适应他们特殊的躯体。
就像崔妤和光头会被灼伤皮肤,但我没事儿,刘红没事儿。
按照这个逻辑,塔拉、卡豹甚至张海,他们可能都不受瘤鬼的影响。
我们能承受,那所有的祟都应该可以承受,因为大家拥有着相似的血脉。
所以……最合适瘤鬼的载体,应该是祟!
老四爷至今没有现身,如果他想挑选更契合的外皮,难道是去了……
昆仑?!
我的老天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