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这些,项骜敲开房门,因为收了不菲的好处,所以女主人非常热情的把人往里让,而这边没有进去,只是在门口又嘱咐了两句后便离开了。
第一站是在镇子外找了一片本地随处可见但没有人来的小片亚热带雨林,在一处灌木丛上标记好并将暂时用不着的装备都藏起来,只带上机枪和一条250发弹链以及2枚手榴弹,轻装简行。
第二站便是要向着迎击那400多人的方向进发。赶过去时等了大约十多分钟,一个车队杀气腾腾的沿路过来了,这些车五花八门,皮卡、自卸卡车、三轮摩,还有小型公交车,但不管是哪一种哪一辆,里面都盛满了人。
他们一共分乘二十多辆大小不一的破烂,那样子大有将镇子铲平的架势。
项骜用一棵树做掩护,卧倒将两脚架撑开,对准发动机就展开了一道道长点射,从把头车打停,到对方发现遇袭纷纷下车,再到每辆车都被打爆趴窝,前后用时只有几十秒,当尾车冒出浓烟眼看着要烧起来时,这帮家伙都还没完成一个最简单的集结,还是乱糟糟的一堆,游兵散勇的拉胯属性显露无余。
这边心中更添几分蔑视的同时看了看来回乱跑的人影,最终放弃了抓住这个当口扩大战果的机会——如果此时用机枪实施长点射或扫射,至少能够杀伤上百人,一次性报销对方三分之一的战斗力。
不这么做当然不是妇人之仁,而是一次性打掉这么多,剩下的必然士气崩溃心生畏惧然后跑掉,那要想追着打可就麻烦了,为了尽可能的一网打尽,还是得按计划行事,得耐住拿人头的诱惑。
随后项骜站起身,故意跑到显眼的位置,期间还抬高枪口朝天打了十几枪,成功引起了那几百人的注意。
接下来便是后者追前者跑,若想甩开以这边的脚力完全是一个加速的事情,但他却像那“引路鱼”一样钓着他们,让距离始终保持在一个能看见却怎么撵也撵不上的区间。
就这么一口气跑出去一个多小时,项骜预计差不多了,向着四周扫视了一圈,果然看到了“印缅”边境的界碑,继续向前便将进入印度曼尼普尔邦的境内。
身后那些家伙体能此时肺都快喘炸了,导致这边还得等一会儿,等他们重新把已经被拖散架的队伍集结好了再次故技重施,继续钓鱼。
做完这一步,他一跃穿过国境线继续向前深入,追兵不管也不懂这么多,遂也跟了进来。
项骜几次回头观察,确定四百多基本跟到了印度一侧,转即按照记忆找到了一条完全隐没在植被之间的路线,三窜两纵消失在了视野之中。
然后绕了一个大圈,返回缅甸境内,往镇子赶去。
他这么轻轻的来又轻轻的走是毫发无损,屁事没有,但跟进去的几百号可倒了八辈子霉了,随便走两步就是一声巨响,紧接着则是撕心裂肺的嚎叫,为什么?因为踩了地雷。
这群人脚下的这片地,是一片面积和密度都极为惊人的雷场,虽然已经停用了三十多年,但里面的反步兵地雷可不会轻易过期。
如果踩到装药量较大的致死型那算是比较幸运的,当场崩个稀巴烂等于死了个痛快,最惨是那些踩到致残型的,一枚压发跳炸雷飞到半空七八十厘米的位置炸开,弹片将大腿和裆部都给炸烂了,哪怕是现场有最好的野战医疗条件,捡了一条命未来也是废人一个,成了纯粹的累赘。
而即便没有,这人一时半会儿亦咽不了气,只能躺在地上不停的挣扎,最终要么死于失血过多要么被活活疼死,不过在此之前,都得被重伤折磨好一阵子。
还有专门炸小腿和炸脚的更不用说,踩爆了膝盖以下给炸成碎肉烂骨,或者整只脚掌彻底拜拜,不论哪种都足以让伤者痛不欲生。
项骜一路飞奔,不用再管身后的谁,全速之下将时间压缩到了来时的一半,到了标记好的灌木丛拿上装备,再抵达寡妇家里接上“雾非雾”,最后回到出发点那家炒栗子店,全程一共用了不到两个小时。
当他把情况给两人大致说了一下后,“雾非雾”虽然惊讶但比较含蓄,而老板的反应就激动多了:
“你把他们给引到雷场里去了?!那你自己是怎么回来的?!”
“我有我的路线,我知道哪里有雷哪里没有,所以炸不到我的。”
“我刚来这里的时候就听说过那地方,几年前镇子里有人养的水牛误入其中踩到了一枚,那炸出来的钢珠和破片把牛肚子都打漏了,肠子流了一地,惨的要命;那这四百多你觉着还能活几个?”
“以这个雷场的密度,一个也活不了,今天日落之前他们都得死在里面。”项骜道,说的非常笃定,不容置疑。
“听起来你好像很了解那里,难道说以前就去过?所以才知道怎么安全离开?”
“对,我参加训练的时候专门练过工兵科目,排雷是必须掌握的,尤其是各种小型反步兵型号,为了增强我们的实操能力和经验,参训人员被拉到了全球多个着名遗留雷场,阿富汗苏联人埋的、柬埔寨越南人埋的、越南美国人埋的、毛里塔尼亚摩洛哥人埋的;还有这里,印缅边境上印度人埋的。
这些雷场每一个我都待过一个月以上,学会识别不同的地雷,不同的布置方式,不同的破解方法,然后作为‘公益’活动,帮助当地规划出可以安全穿越雷区的路线,而我走的那条,就是当年我自己摸索出来的,所以印象非常深,忘不了的。”项骜道。
“那你的地图也是为了这个画的?”
“这倒不是,这是为了救人画的,不过将雷场作为撤退地点也是备选方案,比如被白家的人追击,就可以钻到里面让他们挨炸,算是提前用了吧。”
老板闻言“哦”了一声,然后挠了挠头,一副在想一个挂在嘴边的问题的样子,几秒钟后他一拍巴掌,道:
“刚才我就想问来着,被一打断给忘了。你说的那些雷区都是在别人的领土上埋,怎么印度埋在自己的地盘上了?”
“因为几次印巴战争期间缅甸境内有一些和印度处于交战关系的武装势力,为了防止他们从西侧越境袭击自己,策应巴基斯坦,才在边境上布置了大量地雷;光我去的那一片,里面大大小小就埋了差不多40万枚吧,现在后悔想挖出来了,但以目前的进度,100年以后差不多才能清理到大差不差。”
“哦哦哦,我知道了,输出革命的那伙人是吧?”老板做恍然大悟状道。
项骜点了下头表示肯定,然后接着说:
“现在后患已除,我们也该走了,有缘再会。”
两人起身握手,对面道:
“摸着良心说,我给你推销枪的时候说你是专业的,不能算给你戴高帽,因为我干这行这么久了,你这手,你这胳膊肘,一看就知道是用枪的老手。
但我没想到你还是个这么有故事的人,估计本事也远比我想象的要大,出身至少是某个知名军事强国的特种兵起步,对不对?”
这边一笑,没有否认,只是回道:
“的确是吃军饷的。”
“对嘛,职业军人没跑了。那这个你拿着。”
老板说话同时也掏出了那8407美元递了过去,道:
“我这还没捂热乎呢但你一定拿好。”
“这是什么意思?我用它们买了你的枪,所以现在这是你的钱了。”
“如果没有后面的这些事当然是这样,但你帮我们镇除掉了最大的祸患,别说把钱一分不差的退给你,我出去振臂一呼,召集同行们过来给你攒个百八十万的算是感谢你都是应该的,不过你眼下要务在身,恐怕也不方便,所以我先把这点心意送上,你务必收下。”老板道。
看着他满脸的真诚,项骜有些感动,所以没有完全拒绝,而是接过钱点了点,点出了其中100块揣到了兜里,将剩余的8307块放到了桌子上,并说:
“这样吧,如我之前所说,这支p365算是赠品,就当是对我的感谢了。”
这话说的没有商量余地,一颗唾沫一颗钉,老板一瞬间被他这种气场给镇住,继续拉扯的话硬是堵在嗓子眼没说出来,人也愣怔了一下,等反应过来再想说点什么时,才发现两人已经出门走远了。
路上,“雾非雾”道:
“您这一招借刀杀人用的简直是神来之笔。”
“只是物尽其用而已,刚好这里挨在边境上,不然也不会有这样得天独厚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