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萝只觉原主死得冤枉。
原主命途多舛,父丧母亡,能平安长大已经不易,她这一辈子拥有得很少,从不奢求拥有更多,只想守着书斋了却余生。
可她不招惹旁人,旁人却要断她生路。先是清河郡王四人欲欺辱于她,生生将她害死;再是霍枭欲拉她当替罪羊,令她死于烈火焚烧。
两度身死便罢了,可恨的是随着原主死去,她的冤屈亦随风而散,没有任何人知晓她的冤屈,也没有任何人在乎她的生死。
到死,她在别人都是一个与妖物勾结,手上沾满血腥的该死之人。
孤独两个字从原主懂事起,便伴随她左右,她习惯了孤独,习惯了忍受,可她其实最害怕孤独。可叹的是,原主到死身边都没有一个真正关心在乎她的人。
她那么怕火,最后却死于烈火灼烧、死不瞑目。
霍枭欺人太甚!
他想报仇,没有人会拦着他,可他千不该万不该拖无辜之人下水。
从受害者家属变为施暴者,霍枭或许有诸多不得已的苦衷,可从原主的角度看,霍枭便是她的仇人,任何借口都改变不了他害死原主的事实。
如果嘉萝没有来,原主现在还被关在焚骨楼,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直至被大火吞噬。
原主的绝望和痛苦绝不是一句轻飘飘的“霍枭有苦衷”便能抵消的。
死的那几人都是官宦权贵之子,若捉不到“凶手”,官府不会罢休,只要死者家属一日不松口,霍枭便永无宁日,他既想为妹妹报仇,又想清白做人,委实太过贪心。
人不能既要还要,世上没有这样的道理。
嘉萝并不反对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做法,某种程度上来说,她很赞成这样的行事作风。既然害了人,便要付出同等的代价,否则受害者的冤屈和苦痛,如何能偿还得清?
若霍枭只杀人,未行栽赃嫁祸之事,事成后便带着妹妹远走高飞,嘉萝还能高看他一眼。
可惜,他动了不该动的歪心思,让本就孤苦的原主越发痛苦无助。
“咚咚——”
书斋的门被叩响,接着被人从外面推开。
小丫鬟一脸焦急地冲进来,瞧见霍芸的背影,不由抬高声音叫喊,“娘子!”
从嘉萝执起霍芸的手,到小丫鬟闯入,仅过去几息时间,霍芸因心绪不稳一直没有回答嘉萝的问题,嘉萝一时也没想好该用何种态度对待霍芸,索性放开霍芸的手,后退两步,抬眸看向跟在小丫鬟身后的医者。
“病人方才已经恢复神志,麻烦您再帮她瞧瞧,看是否需要扎针吃药。”她声音轻柔道。
小丫鬟此时已经站定在霍芸轮椅边,听得嘉萝的话,又见霍芸眼神清明,不由松了口气,“娘子,你终于清醒了,方才真是吓死我了。你现在觉得怎么样?可有觉得哪里不适?”
霍芸微不可察瞥了眼嘉萝,收回目光后轻轻摇头。
“我觉得很好,没有哪里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