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将吴用牢牢固定在被告席的约束椅上后,后退一步,站立在被告席的侧后方。
主审法官核实吴用的身份。
主审法官道:“被告人,请陈述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贯,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学历、职业!”
吴用平静地回:“我叫吴用,1980年12月30日出生,籍贯是南合省灵渡市,身份证号码:,住在南合省灵渡市云起县雾山镇平南街444号,高中毕业,在雾山镇殡仪馆上班。”
吴用的回答带着他固有的那种木讷感,但在沉重的刑具和此刻的环境下,这种木讷显得异常的诡异,有种阴森森和让人毛骨悚然的感觉。
接着,主审法官依法告知吴用及辩护律师林天齐所享有的申请回避、举证、质证、辩护、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
“被告人吴用,你是否听清上述权利?是否申请回避?”
吴用回:“听清了,我不申请回避。”
主审法官问:“辩护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林天齐回:“听清,不申请。”
主审法官道:“根据《华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宣读起诉状。”
宋东月开始宣读起诉状:“去年10月至今年5月期间。”
“被告人吴用利用虚拟身份,以游玩放松的名义,分别将被害人马杰、李小云、孙超、刘倩、周紫玲、王伟锐、郑甜静、秦小悦、陈婷婷、韦正承等人先是诱骗至哀山镇,后再以诱骗手段或暴力手段将被害人拉至雾山镇进行杀害,再对其中六具遗体进行呜,辱。”
“后再利用其担任雾山镇殡仪馆工作人员的身份便利,将被害人的遗体进行火化焚毁!”
“综上所述,被告人吴用杀害10名被害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其行为已触犯故意杀人罪、呜辱尸体罪。”
“因此,原告诉请贵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吴用故意杀人罪和呜呜尸体罪的刑事责任,对被告人吴用判处死刑!”
“审判长,原告的诉状已宣读完毕!”
主审法官点了点头。
然后对吴用进行提问:“被告人吴用,你对原告指控你故意杀害马杰、李小云、孙超、刘倩、周紫玲、王伟锐、郑甜静、秦小悦、陈婷婷、韦正承等人,对此你是否认罪?”
在诉状中,这几个人的名字是白潇按照被害的顺序进行排列的。
第一个被害人就是马杰,后面吴用发现马杰的形象不错,便决定用马杰的形象以及微信号来对其他受害人进行诱骗。
刚刚当宋东月按照这个顺序来宣读诉状的时候,吴用心里充满了震惊和疑惑。
除了吴用没想到白潇会查到了所有自己诱杀的10个人之外,而且还按照了被害的顺序进行了排列。
他不知道这是巧合的排列,还是白潇连被害人的被害顺序都知道。
才刚开庭,吴用就觉得自己或许低估了白潇。
原本自信满满的吴用,现在开始有点不太自信了。
面对主审法官的提问,吴用依旧平静地回:“我没有杀过任何人。”
他平静的样子,似乎此刻站在被告席上受审的人不是他一样,别说其他人了,就连审判席的那三位法官看着都觉得瘆得慌。
毕竟,像是这种变态杀人狂他们也是第一次审,以前审的那些刑案都是常见的烧杀抢夺。
主审法官道:“原告代理人,你是否有问题需要向被告人吴用进行发问?”
白潇回:“有的,审判长。”
白潇看向吴用,当俩人的视线交汇时,吴用的心抖了一下,但是表情还是保持平静。
白潇问:“被告人吴用,你认识那10个被害人吗?”
跟其他被告不一样,一路否认到底,狡辩到底。
对此,吴用并不想否认:“认识,我和他们是网友。”
白潇问:“你是否和他们见过面?”
吴用实话实说:“见过。”
白潇问:“在哪里见的?什么时候见的?是你约的他们,还是他们约的你?”
吴用回:“我约的他们,我把他们约到哀山镇游玩,什么时候见的……”
“去年10月份见的马杰,11月份见的李小云,12月份见的孙超、今年1月份见的刘倩、2月份周紫玲、3月份王伟锐、4月份郑甜静、5月份秦小悦、6月份陈婷婷、7月份韦正承。”
网友直呼好家伙,合着这一个月杀一个人啊,这吴用杀人就跟他们上班完成KpI似的。
吴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语气毫无起伏波澜,就像是在说一件什么惺忪平常的事情一样,在这炎热的夏天,大家却觉得凉飕飕的,不知道为啥有种下个月就轮到自己会被吴用杀掉的错觉。
其实,吴用的回答让白潇省去了许多甩证据的时间。
吴用要是不认这些的话,白潇还得举示用运营商处调取的被害人手机信号记录,通话记录,聊天记录,还有从其他部门调取的各种交通工具的购票记录,以及哀山镇酒店门外的监控录像。
现在这些冗杂的举证质证程序可以跳过了。
接着白潇问:“这10个被害人在跟你见完面之后都死了,这个你怎么解释?”
对于这个问题,吴用早有准备:“我不知道他们死没死。”
吴用很聪明,该认的认,不该认的坚决不认。
事实上,白潇的这个问题也有晃吴用的成分在。
因为如果吴用顺着白潇问题认可马杰他们死了,那么就变相地证明吴用知道确认他们死了。
但吴用又怎么知道他们死了呢?除非人是他杀的。
白潇用心险恶,但吴用也不是什么好对付的主,所以,吴用直接回答白潇说他不知道马杰他们死没死。
但是,白潇设计的问题,不可能只是如此的简单。
顺着吴用的回答,白潇质疑:“被告人吴用,就在这个法庭上,就在几分钟前,我们宣读诉状时,上面明确记载了十名被害人死亡的事实,这个过程,你听见了,还是没有听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