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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快穿之谁敢说我是炮灰? > 农家真千金不炮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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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我干什么了,你怎么不问青红皂白就骂人?”沈路野不服气的反驳道。

“你干什么了?你他妈还好意思问?你把老子厂子都给烧了。

老子好不容易赶制出来的一批货,都他妈没了,全都烧成灰了!

你知道这次损失有多惨重吗?

你知道这批货要是不能按时交,老子得赔偿多少违约金吗?

你个完蛋玩意……”

话还没说完,手机那头,突然传来咣当一声巨响,振的沈路野耳膜差点破裂。

沈路野依旧维持着接电话的姿势,整个人却呆若木鸡,大脑嗡嗡作响。

而电话那头的沈父,则捂着胸口,一头栽倒在地。

一个容貌秀气的女人扑了上来,抱着他痛哭流涕。

“阿成,你怎么了,你别吓我,阿成!来人呀,快来人呀!”

林夕月是真的不知道,自己一时心血来潮,随便用的两张符纸,却将沈家搅和的鸡犬不宁。

沈父倒下了,被送去医院急救。

医生说,病人太过激动,情绪起伏过大,导致血压上升,引发了脑出血,必须立即手术,否则生命垂危。

看着忙前忙后,体贴入微的陌生漂亮女人,沈母大脑一片空白。

她是谁?她和沈国成什么关系?为什么那样亲昵?

可沈父昏迷不醒,需要接受手术,根本没法回答她。

“你是谁?你为什么会在我丈夫身边?”沈母终于忍不住了,一把抓住女人,愤怒的质问道。

女人约莫三,四十岁,皮肤白皙,五官秀美,身段风韵,像一颗成熟的水蜜桃,散发着诱人的魅力。

“沈夫人你好,我是沈总的私人助理,叫罗飞妍,照顾沈总是我的本职工作,请你不要影响我。”

看着女人那双漂亮的桃花眼,沈母产生一股诡异的熟悉感。

这双眼睛,她好像在哪里看到过,如此熟悉,到底在哪里呢?

罗飞妍说罢,一把推开沈母,急切的奔到沈父身边。

她摸了摸小腹,神色坚定,沈国成一定不能有事,一定不能。

林家。

“哥,你的腿能动了?”

一家人围在林平舟身边,热切的看着他的腿。

林平舟也十分激动,他移动了下右腿,还微微做了一个屈腿的动作。

虽然有些慢,有些费劲,但这个小小的举动,还是振奋了林家所有人的心。

林父老泪纵横,林母也直呼阿弥陀佛。

林平舟看着林父林母,轻声说道,“叔叔婶婶,这些年来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

林父林母忙摆摆手,“都是一家人,谢啥谢,怪外道的。”

话虽如此,但他们却眼眶泛红,鼻头发酸。

林平舟也眼眶湿润。

他笑了笑,又转头看向林夕月,俊朗的脸上神情郑重,目光温柔道:

“月月,谢谢你,是你用稚嫩的肩膀,扛起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

等哥哥的腿好了,这个家,换哥哥来扛,你还是继续去读书!”

林夕月毫不客气的点头。

“行啊,哥,那你可要快点好起来,书我就不读了,我打算躺平当咸鱼!”

这一日,林家充满了欢声笑语,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对未来的期待。

当初选择做盒饭生意,只是因为急于赚钱。

现在家中有了积蓄,林夕月果断结束了这项生意,实在是太累人了。

她在镇上租了一间店面,教给林母如何用秘方做卤肉。

看着林母的手艺日渐成熟,又帮她办了各种证件,并聘请了一名口齿伶俐的店员。

林氏卤肉店就这样开张了。

每每有客人经过店门口,就被那浓郁醇厚的肉香吸引,大都会进去买上一点,多则一斤半斤,少则几两。

只要买半斤以上,店主都会赠送一小碟咸菜,那小菜的味道老好吃了,很多人甚至专门来求购。

可惜店主说,这是她闺女随手做的,因为数量太少,只赠不售。

卤肉店生意火爆,每日净收益大概八十多块,是一个工人两个月的工资。

林母很开心,虽然赚的少了,但它稳定啊,自己闲暇时间多了,也能抽出时间,多关心一下家里。

林夕月则带着两千块钱,去了鹏城。

两周后,她带着许多货物回来。实际上,这都是她空间里的存货,去鹏程不过是个遮掩。

这一日,村里人远远便看到一道靓丽的身影。

女人带着墨镜,一头波浪卷,烈焰红唇,手里推着一个黑色大皮箱,正款款而来。

她穿着一身线条利落,象牙白的毛呢大衣,腰带松松挽着,下身是时尚的黑色阔腿裤,和红色高跟鞋,衬得身段修长窈窕。

大妈大婶们议论纷纷,小伙子们则红着脸,目光惊艳的看着来人。

“这姑娘是谁,是咱村里的吗?”

“没见过,应该不是。”

有大妈对着林夕月喊道,“姑娘,你到我们村儿找谁?”

林夕月摘下墨镜,笑着打招呼,“王婶子,我是夕月呀,你不认识我了?”

“天啊,你是二柱家的夕月丫头?”

“是啊,婶子好。”

“哦哦,你好!”王婶子一脸恍惚,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系统乐的哈哈大笑。

“宿主,这一波给你装到了,现在,你就是村里最靓的仔,是不是心里可美了?”

林夕月甩了甩长发,仰着头,腰背挺直,脚步轻盈,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

剧情里,原主家因为穷,近两年一直被村里人,各种看不起和嘲笑。

大概压抑太久,形成了执念,原主特别的想给家人争面子,让别人高看他们。

小意思,这点小小的愿望,她来满足。

看着林夕月优雅离去的背影,村民们像是炸开了锅,活也不干了,三三两两,兴致高昂的议论着。

“二柱家里这是发达了?”

“可不是,听说城里的店不少赚呢,估计一个月得有一百块。”

“一百块,我的个乖乖,这么多?”

“反正比咱们闷头种地多!”

……

林家。

远远的,林夕月就看到家门口,正扶着墙练习走路的林平舟。

林平舟也看到了妹妹,笑着向她挥手。

“哥,你的腿能走路了?”

林夕月像一只欢快的小鸟,笑着奔了过去,围着他不停的转圈圈。

林平舟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笑容温柔。

“哥能走路了,只是一天还不能走太多,不过,估摸着下个月就能正常走路了。”

“那真是太好了,对了,我还给哥哥买了牛仔裤呢,等哥哥好了,穿上走路一定很帅!”

林夕月说罢,就转身,急切的从行李箱里取出礼物。

她抱着一条修身的蓝色牛仔裤,一件黑色鸡心领羊毛衫,和一双双星运动鞋,献宝似的递给了林平舟。

看着妹妹晶亮欢喜的眼神,林平舟眼眶微红,笑着接了过去,心里升起浓浓暖意。

他的叔叔婶婶,他的妹妹啊,都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

他虽失去了父母,但他何其有幸,又得到了世界上最好的家人。

林夕月带回来的服装,款式新颖,颜色靓丽,质量也是当下最受欢迎的,很快便销售一空,净赚了一万。

她马不停蹄,又去了鹏程一趟。

这批带回来的货太多,镇上吃不下,她直接去了省城销售,这一趟又净赚十万。

看着这十万块,林夕月笑的眉眼弯弯。

十万啊,在这个万元户都人人羡慕的年代,简直是一笔天价巨款。

现在,她终于有资本,能开一间服装厂了,距离整垮沈家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虽然剧情中,原主的死看似与那对夫妻无关,但真的无关吗?

原主住在沈家的那两个月,沈家父母任由一双儿女欺辱原主,从不制止。

每日的晚自习后,家中司机去接沈宜宁时,从来不会管原主。

每每原主都是披星戴月,自己一个人背着书包,步行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