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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小组第一次会议就在激烈的争论中开始。明国的王顺首先提出纺织厂消防通道的实际问题:“联邦标准只规定了‘宽度不小于一米二’,但对通道内物品堆放没有明确限制。现在很多厂主把成品或布料堆在通道里,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根本无法疏散。

必须在细则中增加‘消防通道须全天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的条款。”

宁国的赵虎接着提出了焊接车间的通风标准问题:“仅仅安装排烟机还远远不够,必须明确规定每小时的最低换气次数。我们厂的工人经过实际测量发现,如果每小时换气少于五次,车间内的烟尘浓度就会超标,长期下来对工人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越国的郑大山补充了尾矿库监管的漏洞:“除了规定的季度检查外,应该增加月度巡查制度。每次巡查必须详细记录防渗膜的磨损状况、水位高度等数据,并邀请村民代表共同参与。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监督,防止厂主隐瞒真实情况。”

各方代表各执己见,争论持续了整整半个月。明国代表坚持要求提高消防安全标准,宁国代表重点关注职业健康防护,而越国代表则更注重环境污染防治。经过多轮磋商和妥协,细则草案终于初步成形。

然而,就在起草小组准备将草案提交劳动国际审议时,明国工业协会突然提出强烈反对。刘老板带领几位厂主代表直接找到起草小组,指着细则中的“消防通道畅通”条款说:“纺织厂的仓储空间本来就不足,临时在通道堆放一些物料在所难免。

只要不完全阻塞出口,应该允许适当堆放。你们这样规定,我们还得额外投资建设仓库,这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这不是堆放多少的问题,而是根本不能堆放在消防通道里。”王顺坚决反驳,“去年明国城西纺织厂重大火灾事故,就是因为通道内堆满布料,导致工人无法及时逃生,造成三人死亡。难道还要重蹈覆辙吗?”

刘老板避而不答,转而质疑“月度巡查”条款:“每个月都要进行尾矿库、消防设施巡查,还要让村民和工人参与,这大大增加了我们的管理成本。厂主哪有这么多时间精力来处理这些事务?”

“这并不是要厂主亲自负责,”郑大山解释道,“细则中明确要求工厂设立专职安全员,由工人代表和厂主共同任命,专门负责日常检查工作。这样既不会增加厂主的负担,也能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刘老板仍然不满:“设置专职安全员意味着要支付额外工资,这又是一项成本支出。联邦标准原本没有这个要求,你们凭什么增加这一条?”

双方僵持不下,起草小组只能将争议上报给朱昭熙。朱昭熙指示李怡邀请明国工业协会代表到劳动国际召开协调会。

协调会上,刘老板继续强调成本压力,声称厂主难以承担这些额外支出。朱昭熙没有直接反驳,而是出示了一份详细的数据报告:“去年明国因消防通道堵塞引发的火灾事故,平均给每个工厂造成二十万的经济损失。

越国这次铁矿污染事件,钢铁厂至少需要赔偿一百万。而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每月工资支出不过两千,远比事故损失要小得多。”

刘老板仔细翻阅报告,里面详细列出了每起事故的具体损失:设备损毁价值、赔偿金额、停工天数等。他沉默片刻后提出:“即使如此,专职安全员的任命,厂主应该拥有最终决定权吧?不能完全由工人说了算。”

“可以接受这个建议。”朱昭熙点头同意,“细则可以修改为:由工人代表提名三位候选人,厂主从中选定一人。这样既保证了工人的参与权,也尊重了厂主的决定权。”

刘老板还想提出其他条件,但被旁边的周启元拉住。周启元刚从新郑回来,脸上还带着与村民冲突时留下的伤痕。他低声劝道:“别再争了,如果真的发生事故,赔偿金额远比现在节省的费用要多得多。”

协调会后,明国工业协会最终同意在细则上签字。其他国家的厂主见明国已经妥协,也陆续表示接受。三月初,《联邦工业标准补充细则》正式颁布,详细规定了日常检查流程、专职安全员制度以及环境污染应急处理方案。

然而问题并未就此结束。四月中旬,李怡收到明国监察员的密报:明国松江府的几家纺织厂表面上按照细则要求设置了专职安全员,但实际上任用的都是厂主的亲戚,这些人每天只是打卡应付,从不认真履行职责,检查记录全是胡乱编造。

朱昭熙派老顾前往松江府进行暗访。老顾刚到松江,就被一位名叫阿强的纺织工人拦住。阿强原本在刘老板的工厂工作,上个月因为举报安全员玩忽职守而被开除。

“他们的安全员是刘老板的小舅子,”阿强将老顾带到隐蔽处说明情况,“每天早上到厂里转一圈就去茶馆喝茶,检查记录都让学徒工填写。上次车间消防栓损坏,我向他报告,他反而骂我多管闲事,说‘只要没人来检查,坏了也没关系’。”

老顾随阿强来到刘老板的纺织厂。在车间里,他发现消防栓的玻璃门破损严重,里面的水带皱巴巴的,显然很久没有检查和维护。老顾问旁边的工人:“你们没有向安全员反映这个问题吗?”

工人摇摇头:“说了也没用,他根本不管。我们也不敢再提,怕丢了工作。”

老顾又走访了其他几家纺织厂,发现情况大同小异:有的安全员提前填写好检查记录,有的甚至直接将上个月的记录更改日期后重复使用。老顾将这些证据拍摄下来,传回给朱昭熙。

朱昭看着这些照片,手指轻敲桌面:“看来光有细则还不够,还需要建立监督机制。立即成立'跨国巡查小组',每个小组由三个不同国家的监察员组成,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不提前通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直接暂停技术授权。”

巡查小组成立后,首先对明国松江府的纺织厂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显示,超过六成的工厂存在专职安全员履职不到位的情况。根据新规定,这些工厂被暂停技术授权,直到整改合格后才能恢复。

这一严厉措施立即引起各方重视。厂主们开始认真对待细则要求,工人们也敢于举报违规行为。随着制度的逐步落实,工业安全状况开始改善,职业健康保护水平得到提升,环境污染事件明显减少。

然而,新的挑战也随之出现。一些厂主开始寻找细则的新的漏洞,有的甚至试图贿赂监察人员。劳动国际不得不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监察员轮岗制度和举报人保护计划。

这场关于细则的争论和实践,最终推动联邦工业标准向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为后续的工业治理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