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慕梨平定心神,稳步朝瑾恬走过去,她省略了许多关键的内容,但仍是把凤冠的重要性说了出来。
“必须得是我的凤冠吗?”瑾恬双手牢牢抓握凤冠的边角,沈慕梨郑重点头。
现在所有的前提条件他们全都满足了,就差临门一脚。
“我知道你的执念是什么,你想和戚宸完婚。”沈慕梨循循诱导,“我不能保证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但一定能给你带来一场难忘的婚礼。”
“做为交换,可以把你的凤冠送给我吗?”
沈慕梨边说边冲吴期眨眼睛,吴期一秒GEt她的意思,急忙把大橘叫出来,“五分钟内,给我一个最佳的婚礼方案,需要用到的道具,全部交给你来解决。”
大橘揉搓肥嘟嘟的脸,“好叭。”
正当瑾恬犹豫的时候,大橘筹办的婚礼已经准备就绪了,因地制宜地简单搭建了舞台,天空流云飘带,点缀在柱子上,吴期手指轻挥,从背包里掏出两套衣服,附带了一枚桃粉色的皇冠。
沈慕梨把小皇冠戴在瑾恬头上,“你梦寐以求的婚礼就是现在,还在犹豫什么呢。”
戚宸目光缱绻,温柔地低头对瑾恬说,“走吧。”
“阿瑾,这些年让你一个人受委屈了,往后有我陪着你。”不用再带兵打仗,更不用远隔万水千山时时挂念,所念之人就在眼前。
红色的帷帐在舞台卷动婀娜的舞姿,在众人的注视下,新人礼成。
婚礼结束后,瑾恬取下头上的凤冠,交给了沈慕梨,“之前的事情,我不怪你,都过去了。”
“你们需要凤冠,就拿走吧。”
沈慕梨双手颤抖地接过凤冠,郑重地向瑾恬道谢,又祝福她和戚宸白头到老。
“我们一定会的。”瑾恬拉着戚宸的手,戚宸没有多说什么,只道了句感谢,“你们还有事,就先走一步,不打扰了。”
转瞬之间,六十几名Npc悉数走光,只剩下二十七名玩家,除了云落山的几人,其他人全都虎视眈眈地盯着沈慕梨。
吴期默不作声地移到沈慕梨身后,转过身去一一瞪视不怀好意的玩家。
“现在凤冠到手,该怎样使用?”
余千岁下巴微扬,“给赵恩卓吧。”
话语一出,所有人瞪大了眼睛,余千岁葫芦里究竟在卖什么样,刚才赵恩卓和云落山针锋相对,他们又不是没看见。
赵恩卓突然被点名,亦如一尊冰雕动也不动,他皱起眉头,“余千岁,你到底想干吗?”
“把这个烫手香饽饽递给我,就不怕我使诈,你们谁也不能出去?”
余千岁气定神闲地回怼,“不会的。”
“这里不是识海空间,你就算有天大的本事,开启六道门,也不会发生任何我控制不了的事。”余千岁眼尾上挑,“而且你这么聪明,不会自不量力地干蠢事。”
赵恩卓记忆里一根摇摇欲坠的弦,忽然断裂,过往的记忆,零星冲击他的识海,他好像记起了一些东西。
“你控制不了的事?”赵恩卓一字一字地复述,“你这句话什么意思?”
余千岁耸耸肩,“哪儿那么多废话,这顶凤冠,你是开?还是不开?不开我找别人了。”
赵恩卓仍在试探,“你们云落山的人为什么不开?这种无凭无据的差事,落在我头上,你真当我是好糊弄。”
余千岁懒得再跟他废话,让赵恩卓开启凤冠,原因是他之前开过一次,即便记忆被封存,但肌肉记忆依旧存在,所以由他这样的老手二次开启,省时高效,还不用再钻研开启的方法。最主要的是,解开“题眼”,需要付出一些代价,当然他是不会告诉赵恩卓的。
当时在识海空间,余千岁把自己的神明意识封了九成九,特地留下这一丝,即便意识复苏,对他没有任何坏处,但他现在并不想这么早承载往昔的一切。
他仍愿意当个没有过往只看今朝的余千岁。
擎风向沈慕梨伸手,“给我吧。”
“磨磨唧唧的,会长让你做事,自是看得起你,没成想你居然是烂泥扶不上墙,做事畏头畏尾,你说一堆废话的时间,凤冠早就打开了,你我还用在这儿耗着?”
擎风锐利的眼眸,不客气地剜了赵恩卓一眼,随即他将凤冠抛掷高空,和先前一样,博鬓大开,散成六份,六道合一,代表无论从哪扇门离开,都会到达同样的目的地。
只见通道刚刚打开一半,赵恩卓思来想去,跑到凤冠下方,双手敞开高于头顶,转头就对擎风说,“这里不用你了,还是我来吧。”
不知是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赵恩卓的打脸速度来得未免太可笑了,还能半路邀功,生怕落下什么好处似的。
赵恩卓脸色阴黑,他权当没听见,省得乱他心神。
地面剧烈抖动,蔚蓝的天空逐渐出现大小不一的裂纹,数道黄沙瀑布倾泄而下。透明的光柱在一刹那被打碎成渣子,豁然开朗的新天地,伴随博鬓合拢,翠珠轻摇。
众人同时感觉到天旋地转,耳边不停传来沙子流动的声音,再一睁眼,方才遮天蔽日的天空,此刻艳阳高照。
毒辣的太阳直愣愣挂在天上,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低头再看自己的身体,全身上下的毛孔几乎都被沙粒灌满。
“我靠,咱们这是出来了吧?”吴期一头躺在沙地上,他好像什么都没做,又好像什么都做了,在地下空间经历的一切,看似镜花水月,实则令他身心俱疲。
“出来了。”
江杉和他脚对着脚,一并躺在吴期对面。
他们二人美哉悠哉,哪怕顶着太阳,也丝毫不惧。
擎风瞥了一眼两人,淡声调侃,“年轻就是好啊,倒头就睡。”
吴期抓起一把沙子,朝擎风扬了过去,“说得你老一样,一块躺会儿呗。”
“我以前还有个心愿来着,等我从警校毕业后,我就和鸭梨一块去火焰山做沙疗,咱也体会体会沙疗的乐趣。结果嘛,疗是没疗上,‘沙’倒是“杀”了。”
吴期双手叠在后脑勺上,心情愉悦地来回晃脚。
“鸭梨你也躺下啊,多舒服。”被太阳烘烤的沙海,不仅烫度喜人,就连干燥的舒适度也堪为上乘。不过在大漠里躺着休息,需得谨记一点,必须得有时间限制,不然就会像吴期一样,还没享受三分钟,蹭地一下跟鲤鱼蹦跶似的,从热锅里来回翻腾。
“啊啊啊啊啊!烫死我了。”
他手舞足蹈,样子实在滑稽,好像马戏团蹦跳取乐的猩猩,不断拍打身上的黄沙。吴期跳到沈慕梨跟前,“鸭梨你帮我看看,我背后还有没有沙子?”他费力扭头,脖子都快拧断了。
沈慕梨一边大笑,一边给他拍打沙子,“没了没了。”
吴期刚松一口气,后背火辣辣的灼烧感,让他又高声大叫起来。他立马撩起衣服,裸露的后背对着沈慕梨,“我后背好痛,你帮我再看看,有没有长啥东西啊。”
沈慕梨抓住吴期的下摆,使劲往上提,小麦色肌肤,平滑光洁,什么也没有。她五指拍拍,“你别老一惊一乍的,你背上什么都没有啊。”
“不可能!”吴期极其肯定地说,“我后背绝对有东西,不是被沙子烫伤了,就是被沙子里面的东西咬了。”
这种钻心挠肝深入骨髓的痛感,让吴期脚掌够不着地,整个人如同被绳子栓在高空一样,提溜到太阳下面,接受严厉的炙烤,哪怕他被烤成肉干,抓耳挠腮的不适感,依旧裹住他不放。
吴期手臂弯曲抚摸后背,“不可能啊,我都疼死了。”
“比特么拔火罐还难受,怎么什么也没有……”
沈慕梨双臂交叉,“我还能骗你啊,说了没有就没有。”
“我不是这个意思。”吴期急忙询问江杉,走了两步却发现,江杉全身上下,似是在热水里烹煮一样,他的身体正以极其缓慢的速度,向沙底陷落。
吴期这才后知后觉,他刚才一惊一乍时,放在平常,江杉早就怼他了。吴期急忙蹲下,“江杉!嘿哥儿们,还睡呢?醒醒!”
吴期平日里就嫌弃江杉的穿搭,成天戴着那么深的兜帽,连张脸都看不清,现在好了,吴期一把掀开江杉的帽子,江杉脸上如水柱般向外狂冒的热汗,顿时吓了吴期一跳。
江杉整张脸被汗水泡的发白,瘦削的脸颊,此刻变得浮肿,两侧的颧骨更是显现出诡异的红晕。吴期双指颤抖地试探他的鼻息,当即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死。
“你没死就赶紧醒啊,装什么鬼吓唬人。”
吴期啪啪扇了江杉两巴掌,江杉双唇顿时呈现出缺血缺氧的青紫色,顿时吓得吴期六神无主。不会吧,他的两巴掌这么厉害?
“风哥!你赶快来看看!”
擎风本来离他们五米远,在他看来,年轻人嘛,席地大小睡多正常一件事,趁着所有人四散在沙漠中,暂时构不成威胁,老大和陈槐又去其他地方了,他也偷个懒,远离人潮享受片刻的安宁。
突然几声慌张的呼喊,瞬间让擎风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他拔腿往回跑,高筒靴从沙地拔起,每一步都是黄沙飞扬。
“风哥!你快来看看,江杉这是怎么了?”
擎风定睛看了一眼,当即暗叹不好,急忙从系统背包拿出水凝罩,一抹清透的水蓝色凝膜罩,轻飘飘盖住江杉,随后江杉的四肢和身躯,缓缓随着水凝罩漂浮在空中,虽是离地只有五十公分的高度,但肉眼可见的,江杉的情况在水凝罩中没有继续恶化。
擎风擦了一把额间汗,问吴期道,“你的身体,有没有出现问题?”
“有有有!”吴期捣蒜似的疯狂点头,“我感觉后背特别烫,酥酥麻麻的,又像被火烤一样。”
擎风嗯了一声,脸上看不出其他情绪,“还有其他异样吗?”
“没有了。”
又是一贴巨幅水凝罩,自上而下化成贴剂的形状,覆盖住吴期的整个后背。
他转头问起沈慕梨,“你刚才没躺吧?”
“没有没有。”沈慕梨双手摇晃,手心对着擎风,当即被擎风捕捉到异样,“你的右手是怎么回事?”他的视线从沈慕梨转到吴期后背,“你是不是碰他后背了?”
“嗯?”沈慕梨不明所以地看向右手手掌,指腹和掌心的溃烂程度深见白骨,大小不一的水泡,还有多个外翻的腐烂伤口,她吃惊地说,“我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不疼不痒,要不是擎风跟她说,她都不会发现。
擎风把水凝罩剪裁一番,递给了沈慕梨,“戴上。”
“多谢风哥。”水蓝色的透明手套,冰冰凉凉地附着在沈慕梨手上,她仿佛身处大海,被顺滑的水母包裹。
见三人暂且无事,擎风刚才吊在喉咙眼的心脏,总算安稳地放回胸膛。
“你们安静养伤,不要问我任何关于伤口的问题,我不会回答。”他现在着实没心情,陡然暴涨的懊悔,顷刻间在他心中,滋养出无限负能量。
早在吴期躺着的时候,他就应该意识到了,亏了他还自诩野外求生的经验多,从他们三人的事情来看,擎风自认为他“忘本”了,该注意的,该提醒的,全都被他抛掷脑后,居然还能不管不顾地跑去一边享清闲。
他原来当雇佣兵时,军团里的战士来自五湖四海,集齐各色人种,他们之间很少会产生兄弟友情,除了并肩作战时的交托后背,更多时候,他们这些冷血麻木的人,不会有普通人的正常情感。
脑袋别裤腰带上,靠接单奖赏讨生活,及时享乐才是王道,指不定哪天脑袋搬家命也没了。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不是对活着的喜悦,而是烦恼于又得在不出意外的情况下,争取完好无损地保住脑袋。
他们这条命,说值钱也值钱,毕竟拿命讨生活。若说不值钱,一颗不长眼的子弹飞进头颅,就能轻而易举解决他们的生命。
来到里界之后,擎风逐渐找回成为雇佣兵之前的那个自己,他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正常”一些,不过多年的雇佣兵经验,仍旧让他异于其他玩家。
从冲锋陷阵的刀尖舔血,到如今和他人齐头并进,擎风不得不承认的是,他那颗寒冷麻木自认不再跳动的心脏,居然也有一天,会为了同伴的生死而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