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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莫名其妙没了动静的澳门挖宝行动还是没有实质进展,但却引发了重大的舆情。

英法两国政府拒绝直接谈判东西方文物交换事宜,转而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推动《关于历史文化遗产跨国归属的公约》(简称《罗马公约》),试图以“国际规则”固化其非法占有。

提案全称为《关于历史文化遗产跨国归属与保护的公约(2025年修订案)》(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transboundary ownership and protection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2025 Revision),由法国牵头起草,英国、德国、意大利等12国联署。

公约表面宣称“保护人类共同文化遗产”,实则通过三条“致命条款”为当年列强非法占有文物背书:

“时效取得原则”(第7条):缔约国境内任何于2005年1月1日前(即《罗马公约》签订前20年)通过“合法交易”、“捐赠”或“战争缴获”获得的他国文物,自动获得永久所有权,不受后续国际争议影响;

“善意持有例外”(第12条):若文物原属国无法提供“明确所有权证明”(如2005年前的官方登记、交易契约),则视为“无主财产”,由现持有国继续保管;

“保护责任优先”(第18条):禁止现持有国因“历史争议”限制文物出境展览或研究,否则将被列入“文化遗产保护不力国家”黑名单,限制其参与国际考古项目。

附件b清单排除“战争劫掠物”认定范围:凡经拍卖行、古董商转手即视为合法交易。

在公约前言中,通过定义,设立“文物原籍国追索窗口期”,仅限2005年后非法出口文物,架空了UNESco 1970公约。

争议解决机制被设定为强制提交国际文物仲裁院这一新设机构,其中欧美法官占席位80%。

英国外交大臣在联合国发言时宣称:“《罗马公约》是对‘文明传播者’的致敬!19世纪的探险家们将埃及的纸草、中国的经卷带回欧洲,是为了让全人类共享智慧。今天的公约,正是要让这些‘文明的种子’在更安全的土壤中生长”,并称“文物全球化保管优于民族主义诉求”。

《泰晤士报》配合发文《从金字塔到紫禁城:西方如何守护人类遗产》,列举大英博物馆“保存”中国文物的“功绩”,称“若强行索回,这些瑰宝可能因保管不善损毁”。

法国文化部长在巴黎召开新闻发布会,展示卢浮宫修复的敦煌壁画残片:“法国用百年时间修复了这些被掠夺的艺术品,让它们重获新生。公约的意义,是防止‘文化掠夺’的悲剧重演——但前提是,我们要承认历史中的‘善意’”,并表示“艺术无国界,强索文物将危及卢浮宫人类文明灯塔”

《费加罗报》社论:“拿破仑的礼物?不,是文明的馈赠!”

《世界报》发表社论《当中国想要“收回”时,我们在守护什么?》,暗示中国“民族主义情绪”可能破坏文物的全球共享。

德国外交部发布《历史文化遗产的法律逻辑》白皮书,强调“2005年前的交易符合当时的国际法”,建议设立“赎买基金”(实际定价权在西方)。

《明镜周刊》发文:“紫禁城曾拍卖宫藏珍宝,谁才是掠夺者?”

柏林国家博物馆举办“丝绸之路的馈赠”特展,将中国新疆出土的汉代丝绸与德国收藏的敦煌经卷并列展出,标注“德国学术交流中心1902年购于喀什”。

美国国务卿在安理会发言:“我们支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但必须尊重各国的历史情感”。国务院声明:“私人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包括博物馆藏品”

cNN专题:“中国追索文物=共产革命2.0?”

《纽约时报》发表评论《公约背后的文明对话》,称“中国应理性看待历史,将精力放在文物保护而非‘追讨’上”,同时报道美国史密森尼博物馆计划与中国合作举办“秦汉文明展”(实为换取部分未公开文物的研究权限)。

日本外务省发言人称:“日本从未参与19和20世纪对中国的文物掠夺,公约的签署符合我国‘和平国家’立场。”文化厅白皮书:“日本保存的唐物是东亚共同遗产”

NhK纪录片:《正仓院——超越国界的唐代文明胶囊》

《读卖新闻》却爆料:“东京国立博物馆近年通过‘民间捐赠’获得多件中国明清瓷器,均标注‘2005年前购于上海’——恰好在公约的‘时效’范围内。”

俄罗斯文化部长在圣彼得堡表示:“俄罗斯支持公约对‘历史事实’的尊重,但西伯利亚地区出土的中国唐代金银器,应依据1858年《瑷珲条约》确定归属。”(注:《瑷珲条约》是不平等条约,俄以此为据侵占中国东北领土与文物。)

克里姆林宫发言人在回答有关记者提问时表示:“文物归属是历史学家议题”

奥地利以“音乐之都”维也纳收藏的唐代琵琶(1908年购于北京)为例,称“公约保护了小国的文化遗产”;比利时则强调其皇家美术馆收藏的宋代瓷器“从未离开过欧洲”,暗示“中国无权索回”。

中国国内对《罗马公约》的反应呈现“精英分裂”:

一些标称“理性派”支持公约的“国际规则”,以x大历史系教授陈默为代表,发表《公约是文明的进步》一文:“2005年前的文物流转,本质是全球化时代的文化互动。今天的公约,是为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依据,避免更大的冲突。”

x海博物馆馆长李宏在研讨会上称:“与其纠结‘是否归还’,不如推动跨国联合研究。比如,我们可以与英国合作修复敦煌经卷,共享研究成果。”

前着名新闻人胡凋畔在《x球时报》撰文:“文物在西方博物馆获得更好保护,圆明园兽首若在1949年前留在中国,早已毁于文革!”

香港苏富比前顾问徐品璋电视访谈:“西方收藏是中华文明的活广告,追索文物损害国际形象。”

x博话题 #文明不应有围墙# :“大英博物馆每年接待600万观众,比故宫更传播中华文化!”

一些被前者冠以“新义和团”的民间组织和人士致力于揭露公约的“不平等本质”。以“文物保护志愿者联盟”为代表的民间团体发起抗议,口号包括“文物回家,不容谈判!”、“1905年的条约,不是‘时效’,是耻辱!”

青年学者王雨桐在《观察者网》发文《公约的“时效”是列强的“免罪符”》:“1900年八国联军洗劫北京时,可曾问过‘时效’?1920年法国强购敦煌经卷时,可曾签过‘自愿转让协议’?所谓‘国际规则’,不过是强者的游戏!”

一些“务实派”推动“以文换物”的替代方案,自称商务部官员匿名透露:“我们正在与埃及、意大利协商,用部分文献的数字版权(如高清扫描件、研究成果共享)换取他们对中国的支持。毕竟,这些文献对他们的吸引力,可能比几件文物更大。”

前述所谓官员的透露不知真假,但中国政府的举措却是接踵而来。首先是依据 《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53条(禁止侵占敌国文化遗产),向海牙国际法院起诉八国联军后裔政府;

公布 1900年德军元帅瓦德西日记:“我从颐和园带走200箱珍宝,足够买下整个波茨坦”;

暂停对签署条约国发放文物进出口许可证(业内人士称全球90%高古玉器交易依赖中国证书)。

对佳士得、苏富比征收 100%文物特别税(评论家表示此举掐断了西方拍卖行命脉)。

王月生在后世完全没有在前世中那种举重若轻、高瞻远瞩、成竹在胸的稳健状态。废话,知道正确答案,谁对着试卷都会这样。后世?后世的事情他不是不知道嘛。

“行,行,你们就这样吧,啊。早晚让你们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王月生在自家客厅里没头苍蝇般乱撞,对着知道他肯定会生气,特意从沪都赶来的冯小姐发泄着心中的怒火。

“我去年买了个表的,卢浮宫是吧,大英博物馆是吧。哎呀,德国的是啥来着”,王月生急得抓耳挠腮,“冯冯,你知道德国有啥博物馆能让人一锅端的那种吗?”

“不知道,不过我听说二战末期德国人都是把文物啊、黄金啥的藏在矿洞里的,美军发现了好几个呢”,冯小姐本着看热闹不怕事大、别人家孩子死不完的心态附和着。没办法,组织上也火大。

王月生眼睛一亮,道“行,让他们先猖狂着。四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俄国人这次啥意思啊,西伯利亚有啥金银器啊?你知道吗?”

“这个没听说过啊!”

“那看在你闺蜜面子上,不搭理他们。美国人也要签那个狗屁《罗马公约》?”

“这个,我跟你讲啊,听说美国人跟咱们私下打招呼了,他们不会签署,但会作为“观察员身份”施压,要求公约加入“文化多样性保护”条款”。

“我靠,你现在路子这么野的吗?消息来源可靠吗?”

“可靠,我前几天去北京出差,听机场拉活的出租汽车司机说的”。

王月生知道她在自己这个虽然看似没什么实体、但顾客圈子非常高大上的平台上,肯定籍此建立了不少社会关系,有些话题大家点到为止就行了。然后想了想,很郑重地说“冯冯啊,这些年呢,你开始办一件事,就是找人,按照大英博物馆和法国卢浮宫的藏品,先从中国藏品开始,一对一地做高仿。既要惟妙惟肖、不能一眼假,又要控制成本”。

“你要干嘛?附庸风雅啊?一个保罗·杜兰画廊不够你臭美的啦?一个伊洛蒂还不够,还想再包养几个艺术女神?”

“你这婆娘,怎地凭空诬人清白。我就是想建个家族博物馆,把那些东西摆出来自己看不行吗?”

“行,您老人家有钱,干啥不行啊。不过,真的要把这两家的藏品全都高仿一遍,恐怕你这点收入还不够看。而且,那两家好多东西都没公开展示过,哪搞来那么详细的信息啊?”

“我只要看结果”。话一出口,王月生便知道为什么此间老板那么爱说这句话了,果然说出来很爽的。嘴中高声吟诵着,“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打工人”。不管背后砸来的沙发上的靠枕,换上雨靴、戴上草帽,去花园里锄地去了。梅雨初歇,天青如洗,是干活的好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