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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玄学故事:100个众妙之门! > 第217章 龙珠垂耳大富大贵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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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珠垂耳大富大贵的故事还在继续。

婚礼次日清晨,天未亮透,薄雾如纱,缠绕山腰。

丁军醒来时,身边已空。

被褥尚温,枕上留一缕幽香——是谭莞尔惯用的茉莉香水。他起身,见床头柜上压着一封信,信封素白,无字,只盖一枚朱砂指印,形如残月。

他拆开,字迹清秀却冷:

“丁军:

我走了。

婚礼是我还你的债,不是我的归宿。

三年前我卖房投资你,不是为爱,是为赎罪。

当年你在病床上,我弃你而去,此生难安。

如今你功成名就,我心稍慰。

至于婚姻……

是我自私,想在离开前,给你一个‘圆满’的假象。

别找我。

我已在飞往温哥华的航班上。

另有一事,必须告诉你——

我在加拿大有丈夫,有女儿,七岁。

他们不知我回国,更不知你。

这段婚姻,法律无效,情感亦虚。

最后一句:

相面师曾对我说——

‘你眉间带煞,颧骨隐锋,命中不可配大耳之男。

若强合,必克夫,或你亡,或他死,无第三路。’

我不信命,试过一次,害你沉江;

再不信,又试一次,终不敢赌第三次。

保重。

莞尔”

丁军读完,手未抖,心却如坠冰窟。

窗外晨光微露,照在他耳垂上,那三道横纹竟似微微发烫,如被火灼。

他缓缓走到院中老槐树桩旁,蹲下,指尖抚过粗糙木纹。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树死了,他活了;她来了,又走了。

一切如轮回。

其实,谭莞尔的离去,并非毫无征兆。

早在前年,她初回上海接触丁军时,便秘密拜访过一位隐居静安寺的老相士。那人姓沈,七十有余,眼盲,却能凭气息断人命数。她递上丁军的照片,又伸出自己的手。

沈相士摸她掌纹良久,又凑近嗅其气息,忽然脸色大变,急退三步:“姑娘,你速离此人!”

“为何?”她问。

“你掌中‘断掌’连智慧线与感情线,主刚烈决绝;眉间‘悬针纹’深陷,主孤煞;而颧骨虽不显,却内藏锋刃——此乃‘暗刃格’,专克阳刚之夫。”

他顿了顿,声音低沉如咒:

“更可怕的是——

他耳大如轮,耳垂厚如元宝,是‘龙珠垂耳’,极阳极贵。

你阴煞之命,遇他纯阳之相,如水浇烈火,非爆即熄。

若强行结合,轻则破财离散,重则……一死一生。”

谭莞尔当时不信。

她以为那是封建迷信,是命运对弱者的恐吓。

可当她在医院看到植物人状态的丁军,想起自己当年转身离去的背影,愧疚如刀剜心。她决定回来,哪怕只做一件事——助他东山再起。

她卖房,投资,陪他熬过初创最苦的日子。

她甚至说服自己:或许相术错了?或许爱能改命?

直到公司上市前夕,她再次梦见那个场景——

丁军站在洪水中,向她伸手,她却一步步后退,最终眼睁睁看他被浊浪吞没。

醒来时,冷汗浸透睡衣,耳畔似有蛇嘶。

她终于明白:有些命,不是靠心意就能改的。

于是她提出结婚。

不是为长相厮守,而是为给这段因果画一个“体面”的句号。

她要让他以为,自己终究得到了幸福。

因此,

婚礼当日,谭莞尔穿的不是婚纱,而是一袭素白旗袍,领口绣一朵枯莲——象征“花开无果”。

她敬酒时,对舍玉玲深深鞠躬:“妈,谢谢您养出这么好的儿子。我配不上他,但我会用余生,默默祝福。”

舍玉玲握着她的手,久久未语。

老人眼中似有千言,最终只叹一句:“孩子,命若不合,莫强求。强求,两伤。”

谭莞尔心头一震,以为老人看穿一切。

其实,舍玉玲只是凭直觉感知——这女子眼神深处,藏着诀别。

洞房夜,谭莞尔依偎在丁军肩头,说“我是享福的命”,实则是最后一句温柔谎言。

她知自己享不了他的福,只会吸他的运。

相书有云:“阴煞女配阳贵男,如藤缠松,松愈高,藤愈绞,终至松折藤枯。”

她不愿他再死一次。

临行前夜,她将全部股权无偿转回丁军名下,并附律师函,声明婚姻无效。

她只带走一件东西——丁军曾送她的银镯,内刻“耳听八方,目察千里”。

她把它熔成一枚小铃铛,挂在女儿书包上,轻声说:“这是妈妈从中国带来的护身符。”

但是,

丁军没有追。

他烧了那封信,灰烬撒入湘江支流。

江水奔涌,载着灰烬向东,仿佛送走一段不该有的姻缘。

他继续经营“耳目科技”,但不再接受任何女性投资者。公司高管清一色男性,连前台都换成中年阿姨。有人笑他“怕女人”,他只淡淡一笑:“耳大之人,宜静不宜动,宜独不宜群。”

舍玉玲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某夜,她对他说:“儿啊,你耳垂三道纹已全,贵气圆满。可相书也说——‘龙珠垂耳,主孤贵’。你命中注定,贵而不偶。”

丁军点头:“我知道。所以我不求偶,只求心安。”

他开始研习《麻衣相法》《柳庄相诀》,发现书中确有记载:

“耳大垂珠者,主大富大贵,然配偶宫常陷,三十后若强求姻缘,反损寿元。”

“尤忌配眉间带煞、掌有断纹之女,主水厄、血光。”

他苦笑。原来吴半仙当年说的“水劫”,不止是洪水,更是情劫。

随后,丁军捐资重建村小学,命名为“听雨学堂”——取“耳听风雨,心系苍生”之意。

开学典礼上,他站在讲台,对孩子们说:

“你们看我耳朵大,是不是觉得奇怪?

可正是这双耳朵,让我听见了山里的哭声,看见了水中的光。

所以,不要怕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真正的贵,不是有钱,是能听见弱者的声音。”

台下掌声雷动。

唯有他知道,这双耳朵,也让他听见了谭莞尔离去时,行李箱滚轮碾过青石板的轻响。

五年后,大雪纷飞的一个晚上,温哥华。

雪落无声,覆盖红枫。

七岁女孩背着书包放学,银铃叮当。

母亲谭莞尔在校门口等她,围巾遮住半张脸,眼角已有细纹。

“妈妈,铃铛今天特别响!”女孩举起书包。

谭莞尔摸摸铃铛,轻声道:“因为它想告诉一个人——我们很好。”

“谁呀?”

“一个……耳朵很大的...叔叔。”

她抬头望向东方,雪光映眼,泪意微闪。

她知道,丁军至今未婚,终身未娶。

她也知道,他每年清明,都会在老槐树桩旁放一盏河灯,灯上无字,只画一只耳朵。

她从未告诉他,女儿的小名,叫“念耳”。

叮!

铃声清越,穿越太平洋,仿佛回应那盏河灯的微光。

而在贵州的深山,丁军正坐在木屋前,摩挲耳垂。

第三道纹路已完全贯通,金光内敛,如龙潜渊。

他闭目,低语:

“莞尔,

你走是对的。

若你留下,

我今日之贵,

必以你之命为祭。”

“不如各自安好,

你享人间烟火,

我守山河寂静。”

夜深,耳垂微凉。

远处,听雨学堂的钟声悠悠传来,如岁月轻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