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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工坊”血的教训,如同一记沉重的警钟,让寒川的统治阶层和技术精英们从对技术效能的一味追求中惊醒,开始将“安全生产”和“生命尊严”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相关的法令、监管与文化构建逐步展开,生产一线的混乱与风险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就在这种对“如何安全地使用技术”的反思尚未完全沉淀之际,一些更为深邃、更为棘手的问题,伴随着寒川科技触角的不断延伸,悄然浮出水面。这些问题,不再关乎技术操作的“对错”,而是直指技术应用的“应为与不应为”,即科技伦理的边界。

这一全新的挑战,最初以两种截然不同、却同样令人不安的形式,呈现在林牧之面前。

第一件事,关乎生命的代价与抉择,由华棠紧急禀报。随着磺胺类药物在军中和民间的广泛应用,其强大的疗效拯救了无数生命,但一种可怕的副作用也开始显现——部分伤员在重复使用后,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甚至因此丧命。更令人揪心的抉择出现在军医院:当一批重伤员同时送达,而磺胺药粉储备有限时,医官应优先给谁用药?是伤势最重者?还是年轻有望生还者?或是军官与士兵是否应有别?这种 “救命药”反而催生的“生死抉择” ,让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华棠深感痛苦与迷茫。她向林牧之呈上一份沉甸甸的奏章,问道:“主公,药石本为活人,然当其不得不择人而救时,其用之‘善’何在?科技之力,若失控于人道,其与刀剑何异?”

第二件事,则触及自然的平衡与干预的限度,由王玄策忧心忡忡地提出。农部为追求粮食增产,大力推广由格物院培育的“寒川一号”新稻种。此稻种抗病强、产量高,但需大量水源和特定肥料,且生长周期固定,挤占了其他作物的空间。一些地区盲目改种,导致传统作物多样性丧失,当地农户对单一稻种产生依赖,一旦遇到特殊气候或病虫害,可能面临绝收风险。更有农部官员提出“激进”方案:为开垦更多稻田,建议大规模排干一片具有重要生态调节作用的沼泽湿地。王玄策质问:“主公,追求一物之丰产,若以万物之凋零为代价,此乃进步,抑或劫难? 我辈是否有权为眼前之利,而肆意更改天地生成之格局?”

这两件事,像两根尖锐的刺,扎入了林牧之及其核心谋士们的心中。它们不再是可以靠更严格的规程或更精良的设备所能解决的“技术性”问题,而是上升到了 “价值判断”和 “责任伦理” 的层面。禽滑略在面对华棠的诘问时,也陷入了沉思:他毕生致力于造出更强大的武器守护寒川,但若此武器落入敌手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杀戮是否违背了初衷?科技的力量,仿佛一柄无鞘的双刃剑,在展现其斩断困境的锋芒时,也显露出可能伤及自身的危险。

一场关于 “科技为何而用?其边界何在?” 的深刻辩论,在观星阁内悄然展开。与以往讨论具体技术路径或安全措施不同,此次辩论的氛围更加凝重,涉及哲学、道德与治国理念的碰撞。

以禽滑略、部分工造司官员及军械司代表为首的 “工具理性派” 认为:科技本身并无善恶,其价值在于效用。 磺胺药能多救一人便是善,新稻种能多产一石粮便是功。至于用药选择、生态影响,乃是使用者的管理问题,不应归咎于技术本身,更不能因此束缚科技发展的手脚。他们的观点尖锐而务实:“若因噎废食,则寒川永无强盛之日!”

而以华棠、王玄策、以及部分格物院注重生态研究的学者为代表的 “人本自然派” 则坚持:科技的发展必须有其伦理底线和生态红线。 不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必须考虑其长远的、综合的后果以及对人本关怀和自然和谐的潜在冲击。华棠痛切陈词:“医者父母心,岂能视人命为可权衡之数字?” 王玄策则警示:“竭泽而渔,岂是长久之计?我等岂能成为子孙后代眼中的罪人?”

双方争持不下,都将目光投向了沉思不语的林牧之。此时的林牧之,内心正经历着巨大的波澜。他比任何人都渴望寒川的强大,但也比任何人都清楚,一个只知追求力量而失去道德准绳和自然敬畏的邦国,终将走向疯狂与毁灭。他想起了古籍中所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推及科技,便是“君子强国,用之有德”。

良久,林牧之缓缓抬起头,目光扫过众人,声音沉稳而蕴含着力量:

“诸公之论,皆有其理。然,朕以为,尔等所争,实则一体之两面,不可偏废。”

“滑略所言极是,科技乃强国之器,岂可自缚手脚? 然,华棠、玄策之虑,更是深谋远虑,关乎国运根基!”

“今日之辩,让朕悟到:寒川科技兴邦,行至今日,已不能仅满足于‘能否做到’,更需追问‘应否去做’以及‘如何做得更好’!此乃科技之‘道’ ,关乎人心向背与天地和谐!”

他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窗外欣欣向荣却又暗藏隐忧的寒川大地,决然道:

“因此,朕决定,将 ‘科技伦理’之考量,正式纳入我国策制定与技术评估之核心环节!”

一项开创性的举措随之诞生:

1. 设立“寒川科技伦理评议院”:由德高望重、学识渊博且品行端方的学者(如墨翟)、重臣(王玄策、华棠)以及民间贤达组成,独立于各技术衙门,其职责是对重大科技项目(尤其是涉及生命、环境、社会伦理的)进行前置性伦理评估,提供咨询意见,甚至拥有一票否决权。

2. 制定《寒川科技伦理宪章》(初稿):林牧之亲自主持拟定宪章基本原则,包括“生命至上原则”(任何技术应用不得以无故牺牲生命为代价)、“生态平衡原则”(发展需尊重自然承载力,维护生物多样性)、“公平正义原则”(科技红利应惠及最广大民众,防止技术鸿沟)、“责任追溯原则”(科技研发者需对其成果的潜在后果负有告知和部分责任)。

3. 将伦理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在格致学院、工造学堂的课程中,增加科技史、哲学、生态学以及伦理案例分析等内容,培养技术人才的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针对具体案例,林牧之做出了示范性裁决:

? 对于磺胺用药难题,他采纳伦理评议院的建议,下令药石司制定《战时医药资源分配紧急指南》,明确以“救治最大数量可存活伤员”为基本原则,并加强过敏反应监测与替代药物研发,要求任何情况下,医官不得因身份地位差异而用药。

? 对于新稻种推广和湿地开发,他否决了激进方案,要求农部必须进行 “生态影响评估” ,推广需循序渐进,保护重要湿地,并设立种子库保存传统作物资源,确保农业系统的韧性。

这些决策,在部分追求效率的官员看来,似乎是“拖慢了脚步”。但林牧之的态度异常坚决:“有时,慢即是快。 唯有走得稳,方能行得远。科技之力,若不能与仁心、天道相融,终将是沙上之塔。”

寒川对科技伦理的初步探索,标志着其科技兴邦战略进入了一个更加成熟、更加深刻的新阶段。它开始从单纯的工具理性崇拜,转向对技术发展之目的、价值与后果的全面审视。这不仅是制度的完善,更是一种文明自觉的升华。尽管前路漫漫,争议仍存,但这一步的迈出,为寒川这艘科技巨轮校正了航向,使其在追求强大的同时,不失人性的温暖与对自然的敬畏,从而真正具备了引领一个新时代的格局与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