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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掌中刃 > 第六十章 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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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从玉瓦胡同钻出,去西山是一路向西南行,走上长安街后窄仄的视野变得开阔,于凌半撩起帘子,遥遥看向刑卫司衙署。

青砖墙足足有三丈高,配上三开间的黑油大门,深青色的砖也变得暗黑发沉。墙头嵌满铁蒺藜,黑瓦覆得密不可分,日头下发着黑黝黝的冷光。

刑卫司的匾额同其他官衙的匾额都不一样,是黑底朱漆,几乎是赤裸裸写着,这里的每一块砖、每一寸土,都浸满了血迹,森然、阴冷,在青瓦蓝天下依旧可怖。

逢喜见于凌看得目不转睛,伸头看过去:“刑卫司啊,那可是人间地狱,胆子小的都不敢打门前儿过,看一眼都能吓尿了。”

于凌状似随意地问起:“前几日在落花楼,我见那位名满京师的小侯爷和杜指挥使竟公然打架,他们之间是有矛盾吗?”

逢喜撸起袖子,滔滔不绝:“岂止是矛盾,二人根本就是死敌。原本刑卫司只有一个杜指挥使——杜明峰,他一人说了算。如今被陛下一分为二,小侯爷属新帝这一派,杜明峰是杜太后的亲侄儿。”

“论出身、身手、相貌,小侯爷远胜杜明峰。所以大伙儿都猜,赢的人定是小侯爷,刑卫司最终只会有他一人坐镇。”

于凌问到关键处:“今上和太后...不和睦吗?”

逢喜琢磨片刻,摇摇头:“这等宫廷机密,我们小老百姓就不知道了。不过就冲陛下登基才两年,便将小侯爷放到刑卫司,想来无非是权力斗争呗。”

“陛下...”逢喜如说书般压低声音:“不是太后亲生的,可太后是嫡母,又曾养育过陛下。算起来情分是有的,可陛下已经坐上龙椅,这情分再大,也大不过权力。”

于凌轻蹙眉头。

常乐嘎嘣嘎嘣嚼芝麻糖,吃得笑眯眯:“凌姐姐,逢喜是京师小灵通。他平日里就爱跟行商胡吹海吹,什么贵人八卦、街巷秘闻,他门儿清。”

逢喜得意点头:“你想知道什么,问我一准没错。”

于凌想了想:“我听刑卫司的风评并不好,这小侯爷和杜明峰都不是善茬吧?”

逢喜摆摆手:“不一样。刑卫司名声差,还不是杜明峰和他手下的走狗闹的。那帮走狗以杜锐为首,没少干缺德事。”

“去年冬天,杜锐带着几个手下喝多了,在街上纵马撞倒摊贩,马蹄子硬生生从摊主身上踩过去。他把人踩死了,连马都没下,随手扔了两块碎银子。这事有人看不过去,在茶馆里抱怨了两句,就被杜锐手下的人抓走,没两日人被扔到后巷,死状惨不忍睹。”

“自打小侯爷来了,刑卫司的名声倒还好了些。有小侯爷在,杜锐收敛了很多,不敢像从前那般只手遮天。”

“可我怎么听说,小侯爷手黑,杀人不眨眼?”

逢喜直摇头:“小侯爷只抓官,从来不动老百姓。他手再黑,也黑不到咱们头上。且小侯爷可是谁都不怵的主,只要官员犯了事,小侯爷可不管你是几品,抓进去先是一顿死打,打得出气多入气少的时候再问话,不认罪的话就接着打。”

于凌蹙眉:“认了便不打了?”

“是,直接拖出去剁了。”

于凌默了默:“难道不会有人被屈打成招?”

“小侯爷一双鹰眼从未看错过,但凡被他抓的人,没一个好东西,这叫为民除害,总之我站小侯爷这边。”

“杜锐是杜明峰的心腹,杜锐不是好东西,杜明峰更不是。豺狼对疯狗,我呸呸呸!”

于凌看逢喜很是激动:“他们欺负过你?”

逢喜撇撇嘴,冷哼一声:“在高高在上的指挥使大人眼里,我们这等平民,连活着都不配。”

“几年前,我们帮派在城门口搞集会,不小心冲撞了杜锐的人,他们连小孩都不放过,拿鞭子就抽,我的小师弟就被活活打死了。”

于凌直接问:“你做过乞儿?”

逢喜大惊:“你听出来啦?”

于凌摇头,指着他的手臂:“我见你经常会不自觉撸起袖子,这是乞儿抢食或打架的习惯性动作。”

逢喜不好意思地挠头:“你看得真仔细。”

常乐哈哈大笑,又怕芝麻喷出来,干脆捂着嘴笑倒在白芙蓉身上:“哈哈哈...啥帮派啊,不就是讨饭么...”

逢喜红了脸,不满地瞥她一眼:“丐帮!我帮弟子遍布天下!”

于凌忍不住问:“你娘呢?”

“早就死了,我爹也跑了,就剩我一人。”逢喜说起往事,脸上倒不见悲伤。

“我爹有张还不错的脸,找了个肯让他入赘的肥婆,但条件是不能带着我这个拖油瓶。我爹就趁我娘病重的时候,拿了家里仅剩的二十个铜子跑了。”

于凌蹙眉:“那李婶收到的最后一封信是?”

逢喜点头:“是我写的,是五六年前的事吧。我娘临终前说有个好姐妹,二人时常传信,她跟着我爹来京师后,就再也没见过了。”

“如今她不行了,这辈子怕是无缘再见,又不想姐妹担心,便让我瞒着,说若我将来找到个落脚的地方,就替她传个信回去。”

逢喜细细的眉眼里藏着两分父亲传给他的秀气,瘦弱的肩头与手臂是生存留下的痕迹,那总是扬起的嘴角,或是后来遇到了善人。

于凌在他脸上看不到悲苦的戾气,倒有股子积极生活的朝气。

常乐擦干净手上的芝麻糖屑,亲昵地挤到于凌身边:“凌姐姐,我和喜哥都是五年前被掌柜的捡回来的。算起来,我也是丐帮弟子,按入帮先后算,没准是长老级的。”

于凌看她面团似的小脸,两颊肉肉的,而眼窝处却有两条不甚明显的细缝。常乐比她还小,不会生出皱纹,想来是之前饿成皮包骨,这几年又猛吃猛长。

贺大器一直垂着头,咔嚓咔嚓剥花生,剥了一篮子后递过来。

“咱们掌柜的心善。我没钱回乡,还是掌柜的出手相帮,又不让我还钱。我觉得不能白拿掌柜的,安葬好父母,我就回来了。”

逢喜抓了一把花生干嚼:“贺师傅人太老实,被京师那些铺子忽悠,白干了好几年,就给他五十个铜子。这他都肯忍,换我就一把火烧了那些黑心东家。”

于凌看着掌心里的花生,红皮紧紧裹着白仁,颗颗有力。

小小的花生却很耐活,再贫瘠的土地也能扎根结果,剥去粗糙坚硬的外壳,收获的是饱满与甘甜。

来来去去的人,兜兜转转的活,如今齐聚在故人斋。

故人斋,真是个好名字。

马车外突然一阵嘈杂,车夫半撩帘低声道:“咱们要停下避让,前头是工部尚书的马车。”

于凌撩起帘子,冷眼看去。

前头一辆绣着金饰银螭的青幔官车驶来,六名仪从锦衣簇拥在旁,上等紫檀木的车壁在日头下微微泛出紫光,隶役威武开道,大声呵斥,伞盖扛夫步履匆匆,青幔官车在吵嚷街道如驶入无人之境,悠然前行。

擦身而过的瞬间,车帘子被风掀起一角。

车中人眉眼低垂,嘴角似习惯性紧抿,肩头内扣,让渴望笔直的脊背反倒佝偻了几分。

堂堂尚书,却无甚官相。

像是怯弱贫穷了半辈子,突然坐上了金子打造的马车,滑稽的得意,藏都藏不住。

帘子垂下,于凌收了心绪,问吃花生吃得不亦乐乎的逢喜:“这么说,小侯爷与杜明峰之间的敌对,无人不知了?”

逢喜嘴里塞满花生,连连点头。

“既如此,小侯爷打了杜明峰,不怕他找太后告状吗?”

逢喜一口气咽下满口的花生碎:“谁知道呢,反正不是东风打趴西风,便是西风掘了东风。不过我猜,小侯爷定然有自个的底牌,要不人家能这么狂。”

于凌微微点头。

是死敌,那便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