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里的蓝调还在继续,舞台上的灯光换了颜色,从暖黄变成了幽蓝。
王渤刚坐下没两分钟,舞台上的驻唱歌手换了人,一个满头红发的女孩从后台走了出来。
林辰看到女孩的造型愣了一下:红发,蓬松的,像是刚从被窝里钻出来没梳过的那种乱。上身穿一件黄毛茸的短款上衣,下半身是一条紧身黑皮裤,腰间系着一条夸张的大腰带,金属扣在幽蓝的灯光下闪着冷光。
整个人看起来又野又飒,像是一只刚从笼子里放出来的小豹子。
她走到话筒架前,没有说话,也没有跟台下互动,只是伸手调了一下话筒的高度,然后朝乐队那边比了个手势。
前奏响起,现场的人们听到第一个音符的时候,手里的酒瓶不自觉顿了一下。
《青藏高原》!!!
韩老师的这首歌林辰前世今生听过无数遍,年轻的时候也在KtV里唱过,但这高音唱不上去啊。
但这个红发女孩不一样,她开口的前几句压得很低,声音里带着一种克制的力量,像是在蓄力。等到副歌部分,高音猛地拔上去,干净、透亮,像一把刀从绸缎里抽出来,锋利却不刺耳。
林辰靠在沙发上,挑了挑眉。有点东西。
一曲唱完,台下响起了掌声,比刚才王渤那两首的掌声热烈了不止一个档次;红发女孩没有鞠躬,也没有说谢谢大家之类的客套话,只是朝台下微微点了一下头,然后直接切了下一首,阿妹的《三天三夜》,这首歌的节奏比《青藏高原》快得多,鼓点密集,贝斯线跳跃,整个场子的气氛瞬间被点燃了。
卡座里的人开始跟着节奏拍手,吧台边那几个外国人举着酒杯站起来晃,连角落里那对一直在低声说话的情侣都停下了嘴,转头看向舞台。红发女孩站在台上,一只手握着话筒,另一只手随意地搭在话筒架上,身体跟着节奏轻轻晃动。她的台风很松弛,不是那种刻意讨好的热情,而是一种我知道我能hold住的自信。
林辰看着她,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两下:这个女孩,控场能力很强。
两首快歌唱完,场子已经热起来了。但红发女孩没有继续炸场,而是做了一个很聪明的选择——降速。
她朝乐队比了个手势,鼓点慢了下来,贝斯线变得柔和,吉他的声音像是从水底浮上来一样,一层一层地铺开。
《爱的箴言》,罗大佑的经典。
她唱得很轻,声音从刚才的锋利变成了一种带着颗粒感的温柔,像是在深夜里对一个人说悄悄话。
林辰的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这个女孩懂得,很多驻唱歌手都有一个毛病——从头炸到尾,以为声音越大、节奏越快就越能调动气氛。但真正好的驻唱,不是让观众嗨,而是让观众跟着你走;快的时候让人想站起来,慢的时候让人想闭上眼睛。
台上的这个红发女孩显然深谙此道,《爱的箴言》唱完,她没有停顿,直接接了《花房姑娘》,崔健的歌,被她唱出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味道。原版是粗粝的、叛逆的、带着北方汉子特有的倔强。而她唱出来的版本,多了一层柔软,像是一个倔强的女孩在跟自己较劲。
然后是《莎哟娜拉》,黎天王1993年收录在专辑《深秋的黎明》里的歌,这首歌在这个年代的北京酒吧里算是小众,但红发女孩选它选得恰到好处——在连续两首经典之后,来一首不那么常见的歌,既不会让观众觉得审美疲劳,又能展现出自己的品味。
最后一首,《很爱很爱你》,刘奶茶的歌,温柔、克制、带着一种我知道你不爱我但我还是爱你的隐忍;红发女孩唱这首歌的时候,闭着眼睛,声音轻得像是一阵风。
台下的掌声比之前任何一首都要热烈,不是因为这首歌最高,也不是因为这首歌最炸,而是因为——她用了六首歌,把整个场子的情绪从冷到热、从热到静,走了一条完整的弧线,最后落在一个让人心里发酸的位置上。
这种控场能力,不是靠天赋就能做到的,这是泡在夜场里,一场一场唱出来的经验。
林辰靠在沙发上,看着台上那个红发女孩,眉头微微皱了一下,有点熟悉的感觉,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他叫来服务员,指了指台上的方向:给那位歌手送三组皇家礼炮。
服务员愣了一下,然后脸上露出一种大客户的表情,连连点头:好的先生,马上安排。皇家礼炮是这家酒吧最高等级的打赏道具,单组888元。三组就是2664元。在2002年的北京三里屯,这个数目已经相当惊人了。
旁边卡座有几个人听到皇家礼炮三个字,纷纷转头看了过来。
朱传武也愣了一下,压低声音说:老板,这也太……
好听就值得。林辰端起酒瓶,喝了一口,没再多说。
舞台上,红发女孩显然也听到了这个消息。她朝林辰这边的方向看了一眼,微微点了一下头,然后继续唱完了最后一句。
掌声雷动。
她放下话筒,走下舞台,从吧台拿了一瓶啤酒,径直朝林辰的卡座走了过来。
谢谢老板的皇家礼炮。
她的声音比唱歌的时候低一些,带着一种沙哑的质感,像是砂纸磨过木头。
林辰抬起头,看着她。
近距离看,这个女孩比台上看起来更年轻。脸上没什么妆,只涂了一层薄薄的口红,眼睛很亮,像是两颗黑色的玻璃珠;她站在卡座旁边,手里握着啤酒瓶,姿态很自然,不卑不亢。
“怎么称呼?”
“许菲!”
原来是她啊,难怪看着有点熟悉;林辰看着眼前的这个红发少女,努力回忆着上一世自己做当娱乐记者时,在某个音乐节目的后台见过的那张脸。
那时候的她不像今天这一副非主流的精神小妹造型,而是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头发剪短了,也染回了黑色,安安静静地坐在化妆间里调吉他弦。很多人知道她,是因为那首《那年夏天》,但林辰最喜欢的是她的那首《父亲写的散文诗》,不是因为李健在芒果台《歌手》上的翻唱,而是姚大嘴在《跨界歌王》上的演唱,它用日记体的碎片叙事代替了传统颂歌的高大全,把父爱还原成一个会蹲在池塘边痛打自己两拳的普通人。这也是上一世,林辰第一次知道有一个创作型歌手,叫许菲;没想到这一世,会在02年的秋季、会在这里认识。
歌唱得不错,控场也很老道。林辰拿起桌上的啤酒瓶,和许菲手上的酒瓶碰了一下,说到,六首歌,快慢搭配,情绪递进,最后收在一个让人心里发酸的位置上。这种编排,不是随便谁都能做到的。
许菲的眼睛亮了一下,她显然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比她还年轻的男人,居然能听出她歌单编排里的门道,你也是做音乐的?
不是。林辰笑了笑,我是拍电影的。
拍电影的听歌也这么专业?
好音乐不分行业。
许菲看着他,嘴角弯了一下,举起手里的啤酒瓶:那我敬你一杯。
林辰也举起酒瓶,又和她碰了一下。
谢谢你的皇家礼炮,许菲喝了一口啤酒,然后看着林辰,认真地说,不过下次来听歌就行,不用花那个钱。
下次?林辰捕捉到了这个词。
许菲也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但她没有尴尬,反而大大方方地说:你要是还来的话。
林辰笑了。看情况吧。
许菲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转身回了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