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兰香没有把两件大衣带回家。
她在活动室当众拆袖口。原折边只剩两分,硬放会露毛边。食堂提供的同色补布略深,接在外侧难看,只能藏进袖内做延长贴,再把原袖口向下放。
第一件短半指,补条宽一寸;第二件因肩差短一指,不能简单加同样长度。沈知夏建议先按衣主动作量实际缺口,再决定左右袖分别放多少。
食堂女工代替衣主试身只能确认动作,不足以锁定最终袖长。顾兰香通过食堂电话找到两名衣主,让她们分别报常穿内衣厚度和手腕位置。冬季大衣内层较厚,裸穿合适仍可能短,因此每侧再留两分可调余量,不直接缝死。
顾兰香不愿让她代做:“错是我量的,返工我自己来。你只按轮值终检。”
这句话也符合新规。沈知夏不接过针脚,只帮忙请食堂女工试动作,并把量法写清。冯巧云负责另一批整件活,没有被叫来围观负责人出错。
两件返工用了近三个时辰,赶在第三日清晨完成。深色补布全部藏在内侧,外面只能看见一道原有压线。衣主试穿端盆、抬臂均合格。
补条边缘也做了摩擦测试。顾兰香把袖口套在粗木棒上来回转动二十次,内贴没有卷边,手腕处也不刮。她将试验方法写进终检栏,避免验收只看刚熨好的平整外观。
工钱结算时,顾兰香原本三件放袖应得一元二角。第一件合格四角,两件返工不扣原工钱,却由她自己承担新增三个时辰,不另计返工费;补布属于原要求记录不清与经手量错共同造成,公共料费一角由顾兰香承担一半,组里承担一半,因为纸签模板确实未写测量起点。
冯巧云问:“为什么我们返工时都自己担,她还能让组里出一半料?”
顾兰香没有回避:“量错是我的,模板缺项是大家在用。若你们认为全该我出,可以表决。”
沈知夏把此前返工拿来对比。陈嫂侧缝错位纯属操作,个人承担;梁嫂外套旧损隐藏,衣主确认后重议;这次错误同时包含个人量法与公共纸签缺项,拆开承担更一致。
六人最终同意料费各半,但要求顾兰香完成一次袖长测量示范,不领补贴。顾兰香自己拆、自己改,也把这一步重新教给别人。
示范时,顾兰香先故意用平铺法量一遍,再让人穿上端盆,展示两种结果为何不同。她没有站在前面装作从未犯错,而是指着自己的返工纸签说清哪一步省略了。冯巧云在意见页写下“负责人照样留错”,第一次没有把记录理解成专门管普通组员。
急单在第三日下午完成十四件,魏长青旧件另行交回。食堂验收退一件领口不平,纸签显示主改人是冯巧云、终检人刘春梅。两人复核后发现旧补丁厚薄不一,压线被顶偏;主改时未垫平,终检也只看正面。
冯巧云负责重压,刘春梅重新终检,两人都承担返工时辰。沈知夏没有因自己未经手便站在旁边点评,只检查全组标准是否同样适用。
最终十五件全部交回,食堂按十四件急单和一件旧欠分别结算。扣除公共线料、灯油、记账补贴和运输,组内可分收入比过去同等三日零活高出近四成。
食堂验收单列明十四件中返工三件、最终全部合格,旧欠一件不计本批交期。交接员原想只写“十五件收讫”,顾兰香坚持分开,防止以后旧欠被算成这次多交,也防止急单收入被旧五角重复混入。
可分钱时,冯巧云拿到的却比她预想少。她完成件数最多,返工两处、普通件工价较低,又在两次整件活中没有拆分出终检费。沈知夏件数不如她多,却承担两件难改和首样,收入反而高三角。
冯巧云把钱推回桌上:“说到底,难不难、哪道工值多少钱,都是你们写。想让谁多就谁多。”
顾兰香让她先看全组记录。难度档在开工前由食堂与三人共同定,不是结算时临时改;返工原因也有纸签和衣主验收。
她又把每人等待、返工和实际机时列出来。冯巧云主缝时辰最长,但其中近两个时辰在等尺寸确认;沈知夏主缝少,前期试身和制订首样时辰却更多。若以后只按件数,前期测量无人愿做;若只按时辰,等待又可能被当工钱。混合计价需要继续校正,而非宣称已经公平到底。
“我踩机踩得最久,怎么还叫多劳少得?”
“踩得久是工时,合格结果和难度也是工。”沈知夏道,“现在的分法可能仍不够好,可以调整。但不能只数踩了几脚,也不能只数完成件数。”
冯巧云认为这就是针对她反对新账,提出退出缝纫组。
她把自己三日的机时重新加了一遍,认为等待尺寸的两个时辰也应全算加工。等电话也算工夫,但不能和踩机一个价。因交接不清白等的,组里补一部分;明知还有别的活却只守着一件等,就不能全算给大家。此项留到下一章全组复算。
没人拦着说姐妹不能走。顾兰香只请她按试行约定完成手中交接,领取无争议工钱,再决定是否退出。
桌上还有她两张返工纸签,一张合格首样记录,以及一页她简化后确实更快的账表。
这些记录没有只写她的错,也写着她改进过什么。
其中一页写着,她简化账表后每件登记由半刻钟降到几分钟;另一页写着,她在终检前主动发现一处口袋高低差。若退出,这些能力仍属于她,不会因争执被抹掉。
顾兰香给她一夜考虑,不以退出威胁取消当日应得工钱。所有无争议金额先当面支付,等待工时补贴则留到下一次全组会议复核。
该发的钱先发,争的那一点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