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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征伐天下 > 第2216章 好戏开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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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大哥。” 路朝歌的语气沉稳,带着不容置疑的自信,“我从亲军中调了五百人,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锦衣卫调了三百人,擅长追踪、潜伏和审讯;再加上归田园原本的护院一百人,熟悉地形,加起来一共九百人手。九百对两百,绰绰有余。” 他的手指微微收紧,握住了墨玉刀柄,“而且,我要的不仅仅是杀了这两百人,平息这场叛乱。我要借着这两百人,顺藤摸瓜,把天地院在中原地区的所有据点全拔了,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之前胡三的手下竹竿招供了三处天地院的落脚点,我已经让赖家庆安排人盯着了,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监视,一旦王嗯英这边动手,那边就同时收网,一个都跑不了。这次,我要让天地院在中原地区彻底除名。”

说着,路朝歌掀开马车的帘子,向外望去。外面的街道已经渐渐热闹起来,百姓们脸上带着笑容,提着花灯、拿着喜糕,三三两两地朝着西门的方向走去。今天是刘宇森大婚的日子,路朝歌特意下了令,在归田园外的官道旁摆了百桌喜酒,凡是过往百姓,都能免费去喝一杯,沾沾喜气。一来是为刘宇森的婚宴增添几分热闹,二来,也是为了掩人耳目 —— 这么多百姓往来穿梭,天地院的人就算混在里面,也不容易被察觉,正好可以将他们一网打尽。

“薛沐辰那边,赖家庆确认过了?” 李朝宗放下玉佩,语气中带着一丝询问。他对薛沐辰始终有些不放心,毕竟此人曾是天地院的人,忠诚度难以保证。

“确认过了。” 路朝歌放下车帘,目光重新落回车厢内,“凌晨时分,赖家庆去了一趟薛府,亲眼看见薛沐辰把那盆作为联络信号的枯兰摆上了窗台,也看到他让人把信送了出去。” 他的声音冷了几分,带着一丝算计,“薛沐辰没得选。他的儿子薛晨阳在我手里捏着,那孩子是他唯一的软肋,他要是敢耍花样,薛晨阳今天就活不过亥时。更何况,他恨天地院,恨王嗯英利用他、害死他全家,这份仇恨,足以让他暂时放下所谓的道义和尊严,好好做这个饵。”

马车缓缓驶过朱雀大街,街上的百姓们看到马车旁护卫的服饰,纷纷停下脚步,躬身行礼,嘴里恭敬地喊着 “陛下万安”“将军万安”,声音此起彼伏,透着对大明王朝的拥戴与敬畏。路朝歌听着这些声音,眼底的冷意淡了些许 —— 他守着这江山,守着这些百姓,就是为了让他们能安居乐业,不受战乱之苦,自然容不得天地院这些乱臣贼子来破坏这份安宁。

而此时的归田园西侧浅丘的密林里,气氛却与长安城内的热闹截然不同,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王嗯英靠在一棵老槐树上,树干粗壮,枝繁叶茂,浓密的枝叶遮挡住了微弱的晨光,让他周身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中。他手中捏着一张纸条,正是薛沐辰派人送来的密信。信纸是天地院专用的暗纹纸,字迹也确实是薛沐辰的亲笔,内容看似合情合理:西山的东西虽被锦衣卫截获,但好在他提前将一部分军械藏在了归田园附近,如今想要在刘宇森的婚宴上动手,需与王嗯英当面商议细节,地点定在归田园西侧便门,时间是戌时二刻。

王嗯英的眉头紧紧锁着,形成一个深深的川字,眼中满是疑虑。他将信纸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指尖的力道越来越大,信纸被揉得发皱,几乎要被捏碎。

“不对劲。” 魏嘉荣站在一旁,身上穿着一身樵夫的粗布衣裳,灰扑扑的,沾满了泥土和草屑,脸上抹着一层黑灰,遮住了原本的容貌,手里还拿着一把锈迹斑斑的柴刀,伪装得极为逼真。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几乎是用气音说话,生怕被外人听见,“胡三带着那么多好手去劫狱,到现在都没回来,连个消息都没有,肯定是折了。这个节骨眼上,薛沐辰突然送信来,还把见面地点定在归田园的便门,那地方可是路朝歌的地盘,会不会是个陷阱?”

王嗯英深吸一口气,将心中的疑虑压了压,眼底闪过一丝狠戾,却又带着一丝迟疑:“薛沐辰没的选。他儿子在路朝歌手里,薛家满门又被我们‘天地院’所害,他对路朝歌恨之入骨,对我们也心存怨恨。他需要我们帮他救出儿子,帮他报仇雪恨,所以他不敢耍花样。”

“可路朝歌太狡猾了,心思缜密得可怕,连胡三的行动他都能算到,难道就算不到薛沐辰会反水?” 魏嘉荣的语气充满了担忧,目光警惕地扫过密林外的归田园。远处的围墙在晨光中泛着冷硬的青光,仿佛一头蛰伏的巨兽,随时准备吞噬靠近的一切,“我总觉得这事不对劲,那便门里,说不定藏满了刀斧手,就等着我们往里钻呢。”

王嗯英沉默了片刻,魏嘉荣的话确实有道理,路朝歌的手段他早有耳闻,不得不防。他抬手招来了一个身着黑衣的汉子,这汉子身材瘦小,动作矫健,脸上蒙着一块黑布,只露出一双锐利的眼睛。他是天地院在雍州道的暗桩,绰号 “夜枭”,最擅长打探消息和易容伪装,轻功更是一绝,能在悄无声息间潜入任何地方。

“夜枭,你去归田园附近探探虚实。” 王嗯英的声音压得极低,“仔细看看西侧便门有没有锦衣卫的埋伏,薛沐辰今天有没有什么异常举动,再摸摸归田园里的布防情况,一有消息,立刻回来报我。”

“是。” 夜枭躬身应诺,声音细若蚊蚋。话音刚落,他的身形一晃,如同鬼魅般窜了出去,几个起落,便消失在密林深处,融入了晨雾之中,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王嗯英转头看向密林深处,那里隐藏着两百名天地院的精锐。这些人都是他从雍州道周边各州府调过来的,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有的是退役的老兵,有的是江湖上的成名高手,还有的是天地院从小培养的死士。每个人都配备了精良的兵刃,强弩、短刀、钩镰应有尽有,甚至还有几柄威力巨大的连弩 —— 这东西本是军中制式武器,不知天地院用了什么手段,竟从军队之中流了出来,这背后的猫腻,就要靠路朝歌后续去彻查了。

“不管是不是陷阱,我们都得去。” 王嗯英的声音冷了下来,带着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正月二十,刘宇森大婚,李朝宗和路朝歌肯定都会亲自到场。这是我们唯一能近距离接近他们的机会,也是颠覆大明江山的最好时机。只要能杀了李朝宗和路朝歌,大明就会群龙无首,天下大乱,天地院就能趁机在中原起事,号令群雄,夺取天下。”

他顿了顿,目光变得极为坚定,扫过身旁的魏嘉荣:“就算杀不了他们,只要能烧了归田园,抢了军械库,让李朝宗和路朝歌颜面尽失,让天下人知道,天地院还在,我们有能力与大明抗衡,那就不算输。”

“你带五十人,藏在浅丘的南坡,隐蔽好身形,不要轻举妄动。” 王嗯英开始部署任务,语气不容置疑,“若是便门那边有动静,你就带人绕到归田园的东侧,烧了他们的粮仓和酒窖,制造混乱,吸引注意力,为我们这边创造机会。”

“我带一百五十人,去西侧便门见薛沐辰。” 他握紧了腰间的长刀,刀鞘上的铜扣硌着掌心,带来一阵尖锐的痛感,却让他更加清醒,“若是真的有埋伏,我就带人冲进去,直取合欢堂,就算拼了这一百五十人,也要拉路朝歌垫背,让他为胡三陪葬!”

魏嘉荣咬了咬牙,看着王嗯英坚定的眼神,知道他已经下定决心,再劝也没用。他深吸一口气,躬身领命:“是,属下遵命。” 说完,他转身快步走向密林深处,去安排人手。密林里传来轻微的兵刃碰撞声和压低的交谈声,却很快被晨风吹散,消失无踪。

王嗯英抬头望向归田园的方向,晨雾渐渐散去,阳光穿透枝叶的缝隙,洒在地面上,形成斑驳的光影。围墙后的梅香飘了过来,清新淡雅,却在他闻来,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味。他握紧了腰间的长刀,指节发白,眼中闪过一丝疯狂的杀意。

路朝歌,薛沐辰,今天,我们就做个了断。要么,天地院执掌天下;要么,玉石俱焚,同归于尽!

辰时三刻,晨曦穿透归田园的雾霭,洒在朱红漆饰的大门上,鎏金门钉在晨光里泛着温润的光泽。

随着门轴 “吱呀” 的沉响,两扇厚重的大门缓缓向内开启,李朝宗的明黄銮驾率先碾过青石甬道,车轮滚过路面的声响沉稳而威严。路朝歌身姿挺拔如松,紧随銮驾之后。他身后,文武朝臣身着各色官袍,步履整齐,再往后便是刘氏皇族的宗亲,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刘宇森的三位叔父——二叔刘子睿、三叔刘子扬、四叔刘子墨。

今日是侄子刘宇森的大喜之日,三人皆是一身簇新的锦袍,料子是上好的云锦,绣着暗纹的缠枝莲,脸上堆着恰到好处的笑意,早早便迎在大门内侧。

见李朝宗的銮驾停稳,三人齐齐躬身行礼,声音恭敬:“臣等参见陛下,陛下万安。”

李朝宗抬手虚扶,语气温和:“免礼免礼,今日是宇森的大喜日子,不必拘于朝堂礼数。”

刘子睿连忙应诺,毕竟他和李朝宗的关系很好,而且两人还是连襟,但是关系好归关系好,可不是每个人都像路朝歌那样,在李朝宗面前不顾什么地方都干大放厥词,该给李朝宗的体面一定是要给的,私下里怎么样那是私下里的事。

刘子睿引着众人往合欢堂方向走去。一边走,他一边转头对着李朝宗和路朝歌笑道:“托陛下和将军的福,宇森这孩子总算有了安稳归宿。司家姑娘贤良淑德,知书达理,与宇森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当初司家还因旧事有些犹豫,多亏了朝歌从中斡旋,臣等兄弟三人,实在感激不尽。”

路朝歌走在李朝宗身侧,闻言淡淡勾了勾唇角,语气平静无波:“二姐夫,你跟我客气什么。刘宇森虽是前楚末帝,但罪不至死,而且看在二姐夫你的面子上,这件事我终究是要做的,我不过是做了分内之事,谈不上感激。”

他的话语平淡,却带着一丝丝调侃。刘子扬和刘子墨连忙跟着附和,嘴里说着 “将军谦逊”“陛下英明” 之类的客套话,眼底却难掩一丝复杂的神色。

他们现在虽是闲散王爷,不问政事,却也听闻了薛沐辰与天地院的纠葛,更隐约知晓路朝歌今日在归田园布下了天罗地网。这场看似喜庆的喜宴,恐怕暗地里早已杀机四伏。只是他们不敢多问,更不敢表露分毫——前楚那些不肯归降的宗室,下场皆是身首异处,尸骨无存,他们能保住爵位和性命,已是天大的幸事,哪里还敢置喙朝堂与路朝歌的谋划。

别看路朝歌平时对他们都不错,那是因为没涉及到大明的根本利益,你但凡涉及到了大明的根本利益你再看,他可以毫不犹豫的将整个前楚皇族杀的一个不留。

一行人穿过雕梁画栋的回廊,绕过栽满寒梅的庭院,很快便到了合欢堂前。堂前的空地上,早已整齐摆放了几十张八仙桌,桌上铺着大红的桌布,摆满了各色瓜果点心、美酒佳肴。水晶盘里的葡萄颗颗饱满,玛瑙般剔透;蜜饯果脯色泽鲜亮,散发着甜香;坛装的‘亲王醉’封泥崭新,酒香隐隐溢出。不少刘氏的旁支宗室和长安的世家子弟已经到场,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交谈,语气间满是喜庆。

见李朝宗一行人走来,众人纷纷起身,整理衣冠,齐齐躬身行礼,“陛下万安”“将军安好” 的恭迎之声此起彼伏,回荡在庭院之间。

合欢堂内,刘宇森正穿着一身大红的喜服,胸前绣着金线连理枝,头戴金冠,面如冠玉,眉眼间带着前楚皇室特有的温润雅致。四年前他禅位李朝宗之后,李朝宗念其并无大过,封他为安乐公,让他在城外建了一个村子,将这个刘氏皇族都迁了过去,虽然没了权势,却也衣食无忧,富足安稳,而且这几年他也从平淡的生活中感悟了很多道理。如今能娶到司家姑娘,于他而言,已是圆满的归宿。

他双手背在身后,在堂内踱来踱去,脚步略显急促,指尖微微泛白。司家的老爷子拄着拐杖,慢悠悠走过来,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脸上带着慈和的笑意,眼底却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愧疚:“宇森,莫要紧张。今日是你的大喜日子,该放宽心才是。当初老夫一时糊涂,被流言所惑,竟生出悔婚的念头,多亏了王爷及时提点,点醒了老夫。你是个好孩子,这些时日,倒是委屈你了。”

刘宇森停下脚步,转过身对着司老爷子微微躬身,脸上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语气诚恳:“司老爷子言重了。我都明白,司家此举也是为了姑娘的终身幸福着想,并无不妥。如今能得偿所愿,娶到司姑娘,是我三生有幸。”

说罢,他下意识地望向堂外。

恰好看到路朝歌陪着李朝宗走进来,那人身姿挺拔如孤松,玄色披风得他面色愈发冷峻,一双锐利的眼眸如同鹰隼,缓缓扫过堂内的每一个角落,仿佛在搜寻着什么。

刘宇森的心头微微一紧,他早便知晓,路朝歌今日前来,绝不仅仅是为了喝一杯喜酒那么简单,只是他未曾想到,这场暗藏杀机的风暴,竟然离自己如此之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