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了好几天,路朝歌自然要好好休息一番,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路朝歌才爬了起来,天地院的事情暂时解决了,终究是要和李朝宗说一声的,这次行动怎么看都是一个并不算多大的事情,但终究是发生在了长安城,该汇报还是要汇报的,让李朝宗知道个结果就行。
简单用了几口早饭——一碟清粥,几样精致小菜,一屉刚蒸好的包子。路朝歌素来不讲究铺张,山珍海味吃得起,粗茶淡饭也咽得下,比起口腹之欲,他更在意心里舒坦。
收拾妥当,他刚准备吩咐备车入宫,管家却匆匆从外院赶来,神色恭敬中带着几分迟疑。
“王爷,宫里暂时去不成了。”
路朝歌挑眉:“怎么?宫里出事了?”
“不是。”管家连忙躬身回话,“是安乐公,带着他新婚夫人司姑娘,上门前来拜见,此刻已在府门外等候。”
路朝歌闻言先是一怔,随即失笑。
他倒是把这茬给忘了。
刘宇森拜见路朝歌也在情理之中,他的婚事是路朝歌帮忙保住的,虽然在他的婚礼上干了点不是人的事,但终究是为他保住了一门婚事,这对于他这个前朝末帝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于情于理都要来拜访一下的。
“人都到门口了,哪有赶走的道理。” 路朝歌挥了挥手,“请进正堂,备好热茶点心,再去把静姝叫过来,一同待客。”
“是。”管家应声退下。
路朝歌整理了一下衣袍,缓步走向正堂。
不多时,一对身影被引了进来。
男子一身素色长衫,身姿挺拔,面容清俊,眉宇间早已没了当年亡国之际的惶恐与茫然,多了几分沉淀下来的温和与踏实,正是刘宇森。
他身旁跟着一位女子,一身素雅裙衫,容貌秀丽,气质温婉娴静,眉眼间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恭敬,却又不显卑微,正是他新婚妻子司姑娘。
下人很快奉上热茶,热气袅袅,茶香清雅。
四人落座,周静姝坐在路朝歌身侧,温婉含笑,安静地看着眼前两人,并未开口插话,恰到好处地扮演着王妃的角色,一时间,堂内气氛略显安静。
终究是路朝歌先开了口,他端起茶盏,轻轻抿了一口,语气带着几分坦然的歉意:“说句良心话,你那场婚礼,被我闹成那副样子,我现在想起来,都有点不好意思。”
这话,绝非客套。
当日他本无意破坏刘宇森的大喜之日,谁曾想天地院那帮人丧心病狂,竟选在婚礼之上布下死局,既要取他路朝歌的性命,还要趁机对李朝宗下手。
他路朝歌这一生,最不惯的就是坐以待毙。
既然提前洞悉了敌人的动作,他自然不会束手待毙。婚礼乱局,实属无奈之举。
刘宇森闻言连忙摇头,脸上没有半分怨怼,反倒满是理解:“王爷言重了,说到底,都是天地院那帮人在从中作梗。若不是他们狼子野心,婚礼也不会变成那般模样。王爷也是被逼无奈。”
他看得通透。
那场乱局,罪魁祸首从来不是路朝歌,而是藏在暗处、妄图搅乱天下的天地院。路朝歌出手,看似搅了他的婚礼,实则是在绝境之中,护住了他与司姑娘的性命。
“你能理解,我就放心了。”路朝歌点了点头,歉意有,但也不至于过多。他这一生,背负的东西太多,亏欠的人也不少,刘宇森这一桩,算不得最重。
他转头看向一旁安静端坐的司姑娘,语气放缓了几分:“司姑娘,当日之事,我也有责任。若是我早些动手,将天地院彻底清扫干净,也不至于让你在大婚之日受此惊吓。”
能让路朝歌这般放低姿态、亲口致歉的人,整个大明朝堂,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司姑娘连忙微微欠身,声音轻柔却沉稳:“王爷说笑了。是非曲直,妾身心中明白。妾身嫁与宇森,便早已想过,这世间诸多事情,本就身不由己。我所求不多,不过是与他平安度日,安稳一生罢了。”
她话语朴实,却格外动人。
没有野心,没有奢求,只愿岁月静好,枕边人安稳。
这份简单的心愿,在这波谲云诡、杀机四伏的长安城,显得尤为珍贵。
周静姝见状,适时开口,温柔地转移了话题,免得气氛一直沉在当日的惊魂之中:“好在,最终大家都有惊无险,平安无事。对了,归园田那边的居所,你们夫妇如今还在住着吗?”
刘宇森闻言轻轻一笑,摇了摇头:“多谢王妃挂心,我们已经搬回从前的住处了。那地方我住惯了,房前屋后还有几分薄田可以侍弄,心里踏实。归园田的府邸固然宽敞华丽,可太大了,空荡荡的,少了几分烟火气,算不上家。”
“这话倒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路朝歌闻言深有同感,忍不住开口,“那归园田我逛了一圈,一进去就觉得空旷得吓人,住久了怕是都要觉得冷清。你如今住的那处国公府就极好,面积适中,一家人住在一起,不挤不空旷,刚刚好。”
“尤其是你侍弄的那些田地,我可是听底下人提过一嘴,打理得井井有条,长势极好,比长安城外不少农户都要用心。”
刘宇森脸上露出一抹真切的笑意,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满足与踏实:“不瞒王爷,从前身居深宫,锦衣玉食,从不知民间疾苦,更不懂一粒米、一棵菜来得多不容易。如今自己亲手耕地、播种、浇水、施肥,才真正体会到百姓的艰难。”
“靠自己双手劳作换来的吃食,端在手里,吃在嘴里,都觉得这饭碗格外稳当。”
“自食其力,从来都不是什么贬义词,反而是这世间最踏实的活法。” 路朝歌看着他,眼中带着几分赞许,“说实话,你如今这般生活,其实是我梦寐以求的日子。”
一句话,让刘宇森与司姑娘都微微一怔。
人人都道路朝歌权倾朝野,手握重兵,是大明朝仅次于天子的存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风光无限,权势滔天。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人,竟会羡慕起一个前朝废帝、耕田度日的平凡生活。
路朝歌像是看穿了他们心中的疑惑,轻轻叹了口气,语气带着几分难以言说的疲惫:“只可惜,这世间太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
“当年,若是你父亲能够早一点察觉天地院的狼子野心,早些将其压制住,我大哥也不必从凉州起兵,过这刀口舔血、朝不保夕的日子。”
提及自己的父亲,刘宇森神色平静,并无太多波澜。
这么多年,旁人说的、议论的、惋惜的、指责的,他早已听得麻木。
“你父亲最后两年,其实做得并不差。”路朝歌缓缓开口,像是在回忆尘封的往事,“只可惜,他太激进了,想明白的也太晚了。”
“等他真正反应过来,想要整顿朝堂、清除奸佞的时候,天地院的势力早已盘根错节,深入骨髓,再也动不得了。”
“但凡他刚被立为太子之时,便下定决心整顿朝纲,遏制天地院的势力,不说大明朝能千秋万代,至少,再多撑上十到十五年,绝无问题。”
刘宇森淡淡一笑:“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再提,也没什么意义。”
逝者已矣,是非功过,留与后人说。
他早已放下。
路朝歌也跟着轻叹一声,目光悠远,仿佛穿透了层层岁月,看到了当年那个动荡不安的天下:“说起来,我第一次与你父亲见面,还是在去支援南疆之前。”
“那一次见面,称不上愉快,甚至可以说,我那时候打心眼里看不起他。”
路朝歌说话向来直白,从不藏着掖着。
“好好的一个国家,偌大的江山,被他治理得民生凋敝,乱象丛生,外有强敌环伺,内有奸佞当道,换做谁,都会觉得这位帝王无能。”
“可后来,随着我对天地院的了解越来越深,才慢慢明白,你父亲,其实也是一个可怜人。”
“一个被天地院彻底架空、形同傀儡的帝王。空有一身抱负,却处处受制于人,连自己的江山、自己的子民,都护不住。”
“当年你父亲的死讯传来,凉州大军第一时间便出兵东进,对外宣称,是为先帝报仇,匡扶社稷。”路朝歌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笑意,语气坦荡得近乎残酷,“可明眼人都看得清楚,我路朝歌,就是要借机吞了昌州等地,扩充势力。”
“那时候,谁要是敢站在我面前,说我是前楚的忠臣,我都能啐他一脸。”
他从不给自己脸上贴金,更不掩饰自己当年的野心。
刘宇森被他这直白的模样逗得轻笑出声:“王爷这一生,好像从来都是如此直白坦荡,从不掩饰自己的心思。身在这官场朝堂,说话若是能隐晦一些,也不至于得罪那么多人。”
“我都已经坐到今天这个位置上了,为什么还要藏着掖着?”路朝歌挑眉,一脸理所当然,“我连李朝宗都敢按在宫里揍一顿,难道还要对着旁人小心翼翼,说话绕来绕去,时刻顾及别人的感受?”
“我这辈子浴血奋战,出生入死,扛着刀在尸山血海里爬了这么多年,为的是什么?”
“不就是为了不再看别人脸色行事,不就是为了让自己活得舒坦一点吗?”
刘宇森望着他,眼中满是佩服:“你是舒坦了,可这天下,会有很多人因为你,而过得不舒坦。”
路朝歌浑不在意地耸了耸肩,语气洒脱:“爱人先爱己。我连自己都顾不好,哪有空去管别人舒不舒服。”
“别人舒不舒服,与我何干?反正,我自己舒服了就行。”
“谁若是敢让我不舒服,那我就加倍奉还,让他比我更不舒服。这叫以怨报怨。以德报怨那种亏心事,我可不干,太亏得慌。”
刘宇森闻言,忍不住由衷赞叹:“王爷能有今日的成就,能走到这一步,从来都不是意外。”
“我活了十八年,见过朝堂百官,见过江湖豪杰,见过无数所谓的高人雅士,可他们每一个人,脸上都戴着一张厚厚的面具,活成了别人希望看到的样子。”
“唯独你,是我见过唯一一个,真正活明白的人。”
被人这么直白地夸赞,路朝歌反倒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轻笑一声:“人嘛,都是这样。”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大多数人都只能被迫装成别人喜欢的模样。就好比我大哥手下的那些文臣士子,平日里一个个清高自傲,傲骨铮铮,可在我大哥面前,谁敢放肆?”
“谁敢让他不开心,我路朝歌第一个就不答应。”
“所以,不管他们从前是什么性子,在皇宫大殿之上,都得乖乖装成我大哥喜欢的样子。无他,只因为我大哥的实力,足够强。”
刘宇森轻轻摇头:“或许,不仅仅是实力。在我看来,王爷你,其实比很多人都更讲理。”
“你这话说的,可不像在夸我。”路朝歌乐了,“跟我有仇的那帮人,背地里可都骂我是蛮不讲理的屠夫、人屠。”
“那是因为,他们在理这个字面前,根本站不住脚。”刘宇森语气肯定,“这几年,我闲来无事,便静下心来,好好研究过王爷你的所作所为。”
“研究之后我才明白,整个大明,你路朝歌,才是最讲理的那一个。”
“哦?”路朝歌来了兴趣,“你倒说说看,我怎么个讲理法?”
“就拿薛沐辰来说。”刘宇森缓缓开口:“若是王爷你真的蛮不讲理,以你的性子和手段,薛沐辰早就死无全尸,活不到今日。”
路朝歌闻言,忍不住轻叹一声,语气中带着几分惋惜与不满:“可惜啊,最后还是让他跑了。”
“锦衣卫那帮人,也是真够蠢的。一个大活人,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硬生生给逃掉了。”
“我原本还打算,等《大明律》修撰完善之后,按着律法,一条一条给他定罪,光明正地处决他,也好昭告天下。”
“现在倒好,人一跑,什么都落空了。”
路朝歌眼神冷了下来:“不用想也知道,他肯定是一路南下,逃去南疆了,下次再碰到他,必取他性命,绝无二话。”
说到这里,堂内气氛微微一滞。
刘宇森没有接话。
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薛沐辰能从路朝歌布下的天罗地网中逃脱,绝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更不是一句锦衣卫无能就能解释得通的。
“跑了也无妨,天下之大,总有抓回来的那一天。”刘宇森连忙笑着打圆场,“就算他躲到南疆去,以王爷的手段,想来也总有办法将他擒回来。”
“我现在倒是不急了。”路朝歌挑了挑眉:“现在不是和曼苏里开战的时候,东疆边军要训练,南疆边军要整训,西疆和北疆刚打完,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你做生意不?”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跨度之大,让刘宇森一时之间都没反应过来,愣在当场。
前一句还在说杀伐征战、家国大局,下一句就跳到了做生意?这位王爷的思路,也太跳脱了。
“做生意?”刘宇森一脸茫然。
“很奇怪吗?” 路朝歌理直气壮地点头:“你若是有兴趣做生意,可以去找你二叔。他最近正在筹备与草原部落开展互市贸易,做的还是大宗的奢侈品生意,绸缎、茶叶、瓷器、珠宝,利润极大,相当赚钱。”
刘宇森下意识反问:“王爷你不做?”
“我守着国内的生意,就足够了。”路朝歌淡淡一笑,语气带着几分深意,“我做生意,一来是为了自己,二来,也是为了给大明经济托底。”
“只要我路家的产业还在,只要我手中的生意还在运转,大明的经济,就不会彻底崩溃。”
“至于国外的生意,谁愿意做谁去做,反正,只要在大明的地界上做生意,就得给朝廷纳税。不管是谁赚了钱,最终国库都能充实几分。”
他看向刘宇森,语气诚恳:“其实你真的可以试一试。种田不耽误做生意,两不误。我还听说,司姑娘未出阁之前,在家中也曾打理过生意,颇有几分手段。”
“你们夫妇二人,一个踏实稳重,一个擅长经营,正好互补。你赚了钱,可以留给自己的后人,朝廷又能多一笔税收,充实国库,利国利民,何乐而不为?”
一旁的司姑娘也微微动容,对着路朝歌轻轻俯身,眼中满是感激,路朝歌看着夫妇二人的模样,端起茶盏,轻轻抿了一口,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刘宇森从未想过,权倾天下的路朝歌,竟然会为他考虑得如此周全。不仅保住了他的性命,成全了他的婚事,如今,还为他日后的安稳生活,铺好了一条平稳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