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图书迷!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邪骨术师 > 第585章 陈朵朵番外二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

我一次次见证如因出生入死的艰难,她不想再让霍闲受伤。

她从不说自己做了什么,但你会发现,靠近她的人都在逐渐的变好,无论哪个方面。

我想告诉她,霍闲是在和她表白,她应该正视而非逃避,如果她对霍闲没有想法,就果断点放他离开。

明确的拒绝,就这么难么?

她很干脆的拒绝了我的要求。

但她还说,“若你喜欢他,你应该做的是让他喜欢上你,而不是压抑自己的痛苦,跑来给他牵桥搭线。

这不是我认识的陈朵朵。”

我被她气的一夜没睡着觉。

她认识的我,什么样?

我已经快找不到自己了。

很快,她和梵迦也的恋情公布于众。

我知道,她是在用她的方式,做给霍闲看,也做给我看。

她不爱解释,但她会直接给你结果。

我心里是领情的。

那天霍闲的脸色别提有多难看,我感觉下一秒他甚至能哭出来。

他就那样含着眼泪,祝福他爱的姑娘,祝她幸福。

*

如因去了玄武城。

我陪着霍闲坚守朱雀镇。

一到下雪的时候,霍闲就会抬头看,一看能看上好久。

他爱的女孩,最喜欢雪天。

他身体不好,不能受寒,但他会徒步爬遍青龙山,只为了给他爱的姑娘摘苺果,回来再放在冰桶里制作成一坛坛雪莓果。

所有一切都要亲力亲为,他的手指冻的通红,肿胀,生了很多冻疮。

他乐此不疲,也从不邀功。

我想问问如因,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他像喜欢你那样喜欢我呢?

我他妈也是真没招了。

真的。

盛华终于转危为安,我和霍闲俩人喝的酩酊大醉。

他说他感激我,感激我这段时间陪他吃了不少苦,帮了他这么多,他无以为报。

我借着酒劲说,“霍闲,你就不能试着喜欢喜欢我吗?我一定拿命对你好,真的。”

他醉眼朦胧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盯着酒瓶出神。

我知道,一定是如因的脸,又闪入他的脑海了。

他说,“朵朵,如果不顺着自己的心走,大家都过不好,何必呢?”

“我会坚持的霍老二,我会坚持到你放下她的那天。”

他很坚定的说,“除非我死。”

我在心里骂自己,陈朵朵,你真贱。

人家这么明确拒绝你了, 你还不走,你没脸没皮!

可我也控制不了自己。

爱情有时候真不是个好东西。

所有人都说霍闲在钓着我,享受我对他的好,却不肯和我明说。

我妈,我的朋友,大家都这么说。

其实不是的,他不止一次赶我走,明确的告诉我,我们之间永远不可能。

只是我不甘心,我捂着耳朵装作没听见,而我又不好意思和别人讲这些事。

霍闲对我很好,他是个很好的人。

除了爱情,他什么都能给我。

他给我盛华的分成,我不要,我要了他的亲属卡。

有时候生气,我就去大笔大笔的消费,那样节俭的他,从不吭一声。

他说他欠我的,他努力还清。

他可真是个滑头,他这样说完,我倒不想花他的钱了。

我想让他一直欠我。

他们干这行都讲究不亏不欠,来世不见。

如果这辈子不可能,我祈愿下辈子能早点遇见他,他能还欠我的情。

*

我知道我们在朱雀镇待不了太久。

霍闲给玄武城的分销商付了高额的违约金,只为了解除合约。

他想去玄武城,其目的自然不言而喻。

不过他很懂分寸的退回到了如因哥哥的位置,他努力表现的自己已经放下,只为了让如因能够自在。

那年正月十五。

有个卖花的小女孩,让我的男朋友给我买朵玫瑰花。

我知道霍闲不会给我买,不是花钱的事,而是以男朋友的身份,又是买象征爱情的玫瑰。

我高谈阔论了一番,说一些想要什么自己也可以…之类的话。

给那个小女孩听,也像说给我自己听。

我没想到霍闲买了。

给我们几个都买了。

大家笑闹着说不要,最后只有我收获了一大捧花。

她们都认为,霍闲是想借机送给我的。

只有我看到了如因说不要时,他眼里逐渐暗淡的光。

不过我还是很珍视,我将花一片片摘下来,晒成干花,拿相册收集起来,如获至宝。

弄完我又笑自己,真像个乞讨的乞丐。

我留在他身边,像个旁观者一样清醒的看着他爱别的人,又反复沉沦。

*

霍闲同意和我在一起试试。

因为如因收来了一只小鬼,叫葫芦。

这小鬼能勾人心魄,总是搞一些恶作剧。

有天她附在我的身上,我莫名其妙的跑去了霍闲的房间,脱个精光。

我和霍闲起床时,看着对方都傻了。

他问我们做没做什么?

虽然现场很凌乱,但我心里有底,我们什么也没做。

我撒谎了,我说,“不知道。”

霍闲来回踱步,像一只焦躁的狮子。

他走时,站在门口,背影对着我。

“朵朵,我们试试吧。”他说。

我知道他是为他那大男子主义的责任,但我还是喜极而泣。

纵使他因为葫芦的胡闹,要搭上自己的一生,当如因将葫芦交给他收拾的时候…

他还是留情了。

那是她的“葫芦”。

虽然我们在一起了,但我们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任何改变。

只是他会默许我挽着他的手臂,但明显能感觉到肌肉紧绷。

我晚上跑到他的房间,爬上他的床,准备趁早生米煮成熟饭。

当我要亲他的时候,他躲开了。

他说,“太快了,回去睡吧。”

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无所谓。

我已经是他的女朋友了,不是吗?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只是时间的问题,对吧?

我继续给自己洗脑。

不停的给自己洗脑。

除了亲密接触,他也确实扮演好了一个男朋友该扮演的角色。

会在我穿的少时,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将外套裹在我的身上。

会在我忙的吃不上饭时,盯着我必须吃完饭才肯罢休。

会在我故意气他时,气得发疯飙脏话,只要我逗逗他,又瞬间展开笑颜。

他是很痞很混的性格,但他尊重我,关心我,给予我。

唯独不爱我。

*

有天,我无意偷看到他的一个反复摩挲的册子,蓝色的封皮都被磨的褪了色。

里面画着有很多符,到最后,全是如因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