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致力于追求一个无阶级斗争的社会,但是现实的巨大阻力却往往让人心寒,这也是被一些人诟病的点。他们把追求社会主义的人看成“理想家”“幻想家”,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替阶级压迫唱赞歌,把阶级区分看成人类社会的固有秉性,到死也不愿意去改变。说到底,这类人就是享受到阶级区分带来的利益,从这种剥削压迫中获得了足够的满足感。
人人平等与阶级平等不能等同。人类社会诞生至今我们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人人平等。可是,人与人之间真的能平等吗?一个人的人格独立是以经济独立为前提,当一类群体能够牢牢把握生产资料所有权,那他所能入侵的领域就会增多,从教育、医疗、宗教,进而延伸到文化领域,都可以有他们的身影。
从最初的物质把控,再到主导意识形态领域的传播。这种文化领域的宣传,也会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一代又一代人的思想观念。比如,在皇权社会下,仁义礼智信成为一个社会的固有观念,但是这种观念的输出是以维护君主专制的统治为目的,同样,在资产阶级法权社会下,人人平等的概念输出,也是以保护私有制财产为目的。
这种所谓的“人人平等、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观念,约束最大的群体就是处于压迫剥削的阶级群体。由于经济上的依附性,他们只能从属于统治阶级把控的文化社会,只能认同统治阶级输出的文化概念,根本谈不上有话语权了。
如果进一步扩大对象,以民族而论,那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不平等,还存在诉诸暴力的潜在风险。比如自认为“先进的、文明的”一方,在精神文化领域有一种天然的自我优越性,他们看不起“落后的、贫瘠的”一方。为了能够强推“先进的、文明的”的精神文化,他们会树立一种道德先进性,这种道德先进性会把对落后民族的掠夺、侵略正当化、合理化,甚至于打着“正义”的旗号。
“民主、自由”可以说是现代化国家喊的最响亮的口号,和“人人平等”一样,也是一种忽悠人的政治宣传。事实上,国家这个主体本身就不存在“民主、自由”,国家是具有阶级性。马克思说过,国家本质上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器,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随着生产力的提高,阶级矛盾愈演愈烈,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存在武装冲突(即革命)的可能性,而统治阶级为了避免这种潜在冲突,国家作为“调和”的产物就此出现。形式上,国家作为一种凌驾于所有阶级之上的统治机关,通过建立一种“秩序”来抑制武装冲突,但实际上,这种“秩序”只是将压迫合法化了,而且“秩序”的建立本身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自然也不可能约束于统治阶级。
纵观人类社会的历史,从意识形态到道德,再到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深刻体现着阶级性——不存在任何超越阶级的社会现象,阶级性是阶级社会最根本、最普遍的本质属性。这一规律并非由人的主观意志决定,而是由阶级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不同阶级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决定了它们的经济地位、利益诉求,进而决定了它们在意识形态、道德、政治等领域的立场与行为。
在阶级社会,不存在超阶级的意识形态,也不存在超阶级的道德法律,更不存在超阶级的国家。一切的一切,都是以阶级性做前提。不了解这一点,就很难了解现代社会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