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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刘禅三造大汉 > 第243章 “商务司之责,在‘开疆拓土\’,而非‘裂土分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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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商务司之责,在‘开疆拓土\’,而非‘裂土分茅\’。”

刘禅正在仔细思索蒋琬与费祎的问题,还没有什么头绪!

董允的声音此刻响起。

他则再次强调了礼制与舆论的风险。

但他话锋一转,提出了更具建设性的意见。

“陛下,即便我等待商务司如常平仓一般,视为国之利器,然其‘商’字终究刺眼。”

“若初始参与者皆为朝廷重臣、功勋贵戚,恐更易授人以柄,被讥为‘官商勾结’。”

“清议沸腾,损及朝廷清誉。此不得不防。”

“既然此策势在必行,臣以为,商务司之账目监察、人员避选,就必须异常严格,甚至需有别于常制。”

“臣请议,其账目需定时呈报丞相府与陛下御前。”

“人员任用亦需严查背景,避选清廉干练之士。”

“或可引入御史府旁听监督之权。”

“如此或可防微杜渐,堵住天下悠悠众口。”

刘禅静静听着。

手指无意识地在御案上轻轻划动。

这些问题个个切中要害,绝非危言耸听。

他意识到,自己提出的框架虽方向正确,但若无精细的条款约束,好事亦能办成坏事。

诸葛亮等三人言毕,方才缓缓开口。

显然已成竹在胸。

“诸公所虑,皆切中肯綮。老夫以为,可依此思路,逐一厘定细则。”

他首先看向蒋琬,羽扇轻摇。

“公琰所虑权柄边界,是为根本。”

“商务司之经营,当限定于陛下所提之‘直属工坊、商队’。”

“其货品来源,首要为神农院产出之白糖、将来或有的新物。”

“以及少府、大司农辖下官营工坊之特定产物,如精制蜀锦、官窑瓷器等。”

“对于民间物产,只可按市价采买,绝不可行强行征购、压价之事。”

“其销售,亦主要面向大宗采购、对外藩贸易,而非与市井小贩争利。”

“地方常平等机构依旧维持,商务司与之并行不悖,各有侧重。”

蒋琬沉吟片刻,问道。

“若遇某地特产,利于行销四方,商务司可否介入经营?”

诸葛亮答。

“可介入,但需与地方官府协商,或采取合作分利之模式。”

“其章程需由丞相府与大司农共同审定。”

“总纲在于,商务司之责,在‘开疆拓土’,而非‘裂土分茅’。”

“更不可恃朝廷之威,行垄断盘剥之事。”

蒋琬闻言,深深一揖。

“丞相思虑周详,如此界定,臣心始安。”

“然,司衙初立,上下必以求利为先绩。”

“臣只怕……日后执行之人,为了彰显政绩、扩大收益,会不自觉地将手伸得过长。”

“此非人恶,实乃制度与人性使然。”

“需有常制监察提醒,方为万全。”

他此言,已然接受了诸葛亮的框架。

但将担忧从“是否做”深化为了“如何确保长期不走样”。

与董允的建言形成了呼应。

诸葛亮赞许地看了蒋琬一眼,颔首道。

“公琰此虑,老成谋国。”

“故章程之中,必明确其越权之罚则,并设独立稽查之职,非虚设也。”

看着相父从容不迫、条分缕析,将诸臣顾虑一一化解并纳入制度框架。

刘禅心中激赏不已。

他仿佛已经看到,一条汇聚财富的江河,正在这密殿的烛火与智慧的交织中,被规划出清晰的河道。

即将奔涌而出,滋养这风雨飘摇的蜀汉江山。

诸葛亮继而面对费祎。

“文伟所提本金评估与风险之虑,尤为关键。”

“本金评估,可设一专门核计房。”

“由大司农、少府及丞相府各遣精于算学、熟知市价之吏员组成。”

“共同勘验田亩、核定钱粮价值,三方签字画押,记录在案,互为监督。”

“若有虚报,一经查实,严惩不贷,并取消其参与资格。”

他顿了顿,继续道。

“至于经营风险……陛下,臣以为,商务司初创,不宜贪大求全。”

“当遵循‘由点及面,稳健为先’之策。”

“可先择一两种确有利市、且易于管控之物试行,如白糖。”

“待运营顺畅,获利稳定,再逐步拓展至蜀锦、茶叶等。”

“此外,章程中须立下规条,凡有获利,当先提取十之一二,留作备用钱粮,以备缓急。此法乃未雨绸缪,可使根基稳固,无惧风浪。”

“同时,每年分利,亦不可竭泽而渔,需留存足够本钱用于扩大经营。”

费祎眼中一亮。

“丞相此法大善!”

“设立核计房可防舞弊,提取风险公积可稳根基,循序渐进则能积小胜为大胜。”

他略有迟疑。

“若初期参与者见利薄或暂亏,心生退意,又当如何?”

“‘利券’既不可私售,难道只能烂在手中?”

刘禅此时插言道。

“费卿所虑,正是激励之关键。”

“朕以为,‘利券’之价值,不仅在于当年分利,更在于其代表之长远权益。”

“商务司可承诺,经营满一定年限,例如五年或十年。”

“若参与者确需退出,朝廷可按其原始投入本金,加算一定微利,予以赎回。”

“此举既保全其本,亦显朝廷信誉。”

“当然,若其坚持中途退出,则视为自动放弃未来权益。”

“赎回之价或需折损,以儆效尤,并补偿商务司因其退出可能遭受之损失。”

费祎抚掌。

“陛下此议,既仁至义尽,又暗含约束,可谓公允!”

最后,诸葛亮看向董允。

“休昭所忧清议,确需谨慎对待。”

“故老夫以为,商务司之创立与初期运作,无需在朝堂之上大张旗鼓宣扬。”

“此非刻意隐瞒,而是避免无谓之争。”

“待其成效彰显,流言自息。”

他目光转向刘禅,带着探询。

“陛下,关于初始参与者,臣有一议。”

“初创阶段,规模宜精不宜多,人选宜信不宜滥。”

“可暂不广泛招揽,而是选择绝对忠于汉室、资财雄厚且陛下与臣皆信得过的功勋重臣或家族。”

“以其钱粮或土地,作为原始本金。”

他略一沉吟。

“譬如,子龙将军家风清正,深得陛下信任。”

“叔至统领宿卫,忠诚无贰。”

“乃至襄阳宗族中,如习氏等,皆可考虑。”

“以此为核心,先行试点。”

“待商务司运营稳健、模式成熟后,可逐步吸纳如杜琼这般根基深厚、地位尊崇且已归顺的益州本土世族。”

“此类人物,正是我们应当适时笼络的关键对象。”

“此外,其他益州本土大族中,若有表现恭顺、愿与朝廷合作者,亦可陆续引入。”

“如此安排,既能在最大程度上控制风险,也便于对各方进行甄别与管理。”

“亦能由点及面,逐步编织利益网络。”

“而不至于一开始便陷入复杂局面,难以驾驭。”

刘禅听得连连点头,深感相父此策老成谋国。

若是一下子全面铺开,声势固然浩大,却难免水浑难辨鱼龙,极易失控。

而选择在核心圈子先行试点,就如同先打造一个坚实的内核,进可攻,退可守,稳妥得多。

“相父此议,甚合朕心!”刘禅当即表态,“便依此而行。先以绝对可靠之人为核心,搭建商务司的框架。具体人选,稍后你我再行斟酌。”

他稍作停顿,又补充道:“章程之中,亦需明确后续加入者的条件与审核程序,务必宁缺毋滥。”

董允见皇帝与丞相已将清议的考量融入具体施政之中,采取低调渐进的策略,心中顾虑也消解大半,于是躬身道:

“陛下与丞相谋划深远,臣无疑义。”

至此,主要制度漏洞似乎均已找到应对之策,殿内气氛愈发融洽。

众人随后又针对各项具体细节,展开深入讨论。

刘禅特别强调一点:无论各家族投入商务司的钱粮有多少,他们都只享有分利权,决策权必须牢牢掌握在商务司,也就是朝廷手中。

他进一步阐明,自己的初衷本就是以分利换取支持、避免各方觊觎,若让参与家族干预决策,便违背了设立商务司的本意。

“与其如此,不如由皇家与朝廷独立运营,反倒更为稳妥实在。”

诸葛亮、蒋琬、费祎与董允皆深表赞同。

他们一致认为,商务司之设,本就是在笼络人心的同时,防止他人对利益产生非分之想。

倘若连决策权都旁落他人,便彻底背离了初衷。

至于账目管理,则定为由丞相府、大司农与御史府共同组建审计机构,实施三方监督,确保账目清明、收支有据。

关于利润分配,最终议定如下:

营收扣除所有成本后的盈余,先统一提取两成作为风险储备,以应不时之需;

其余部分,七成上缴国库,三成则依“利券”份额,由参与之家分享。

此外,为更好践行“以利彰义”之要义,今后凡有功于朝廷、有功于社稷的臣民,皆可奖励一定利券,作为褒奖。

此项比例将明载于章程,未来亦可基于国情变化,经奏报后调整。

殿外四更鼓响,诸葛亮执扇总结:

“陛下,今日所议已定商务司之基,其要有五:

权责明晰、政商两清;

评估公允、险利同担;

由点及面、稳步推行;

账目独立、三方共监;

利润分配,储备为先,国库为主,民力为辅。”

刘禅起身走至殿中,望向窗外沉夜,心间却如见晨光。

他回身郑重言道:

“今日所定,非为私利,实为强汉富民。

推行之间,必多艰难。

愿诸卿与相父同心,共赴其时。”

诸葛亮四人齐声应道:

“臣等定竭股肱之力,以成陛下大业!”

刘禅遂命:

“相父可依此主笔拟定《商务司章程》与《功勋利券施行细则》,务求严谨。

蒋、费、董三卿协理参详,成文之后,进呈用印。”

“臣遵旨。”

一场关乎蜀汉财源之策的夜议,至此而终。

新策如种初萌,静待生发成林。

而刘禅深知,此仅始步。

前路仍长,步步皆需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