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如烟正百无聊赖地玩着毛笔,察觉到她的目光,连忙坐直身子,露出一个乖巧的笑。
孔毓秀收回目光,继续往下看。
后面还有更惊人的。
“……昔者先贤有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今人但知尊君,不知重民。”
“何以故?法不行于上也。若法能行于上,则下自正。”
“若王子犯法亦受刑,谁敢欺民?若皇亲犯法亦受罚,谁敢凌弱?”
“故曰:法之公平,国之根本。法不行于上,则国危矣。”
孔毓秀放下策论,久久没有说话。
堂上一片寂静。
吴怀瑾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又移向柳如烟,唇角微微上扬。
七公主吴怀冬也看了过来,那双慵懒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兴味。
孔毓秀深吸一口气,开口。
“柳如烟。”
柳如烟连忙站起身。
“学生在。”
孔毓秀看着她,沉默片刻。
“你这策论,可是自己写的?”
柳如烟眨了眨眼。
“是啊。学生自己写的。”
“没人教过你这些?”
柳如烟想了想。
“没人教过。就是……就是学生自己想的。”
孔毓秀看着她,眼中情绪复杂。
良久,她缓缓道。
“坐吧。”
柳如烟坐下,心里七上八下。
不知道自己写得是好是坏。
孔毓秀继续翻看剩下的策论,可心思却已经飘远了。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一个庶女,居然敢在策论里写这个。
不知天高地厚。
可……
她回头看了看柳如烟。
那女子正低头玩着笔,一脸没心没肺的样子。
孔毓秀收回目光。
成绩要等所有科目考完才公布。
可她已经记住了这个名字。
策论科的红榜刚贴到明伦堂外的告示栏,瞬间就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榜单从上到下排了五十个名字,白纸黑字,一笔一划都清清楚楚。
榜首赫然写着三个字:孔明皓。
往下依次是第二名柳如烟,第三名白莲,第四名寒力,第五名肖火……
人群里当场就炸了锅。
“孔明皓拿了头名?她才几岁啊?”
“人家是孔家嫡女,天生的幻天灵根,拿第一有什么好稀奇的?”
“稀奇的是第二!柳如烟?就那个成天花枝招展、扭腰摆臀的?”
“她那篇策论我扫了一眼,那写的……那写的……”
那人话说了半截,脸都憋红了,愣是没找出个合适的词。
旁边立刻有人接了话茬,声音压得低,却字字都往人耳朵里钻:
“写的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胆子,简直捅破天了。”
“胆子大有什么用?这世道,还能真按这话来不成?”
周遭议论声此起彼伏,可没一个人敢说主考官孔毓秀判得不公。
那位的眼睛,是出了名的毒,半点猫腻都逃不过去。
柳如烟挤不进人群,只在外围踮着脚,往榜单上瞟。
她今日换了身水红的襦裙,料子轻薄得很,风一吹就贴在身上,把那截不盈一握的细腰衬得愈发惹眼。
晨光落在她脸上,把那双含情眼照得亮闪闪的,平白添了几分娇媚。
目光扫到“第二名 柳如烟”那行字时,她先是一愣,随即弯了眼。
她不放心,又使劲眨了眨眼,凑近些再看,白纸黑字,明明白白,还是第二。
这下她是真的笑了,眼尾挑着,又媚又甜,藏不住的得意,还有点小狡黠,连她自己都没发觉,那笑意深处,还混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
旁边几个男考生看得眼睛都直了,磨磨蹭蹭凑过来想搭话,刚走两步,就被她一个眼风扫过去,顿时僵在原地,讪讪地往后缩。
“看什么看?没见过榜眼?”
她挑着眉开口,那几个人更是臊得慌,灰溜溜地退远了。
另一边,孔明皓是被白莲抱着,才够得着榜单的高度。
她盯着榜首自己的名字,眨了眨圆溜溜的眼睛。
第一。
她又歪着小脑袋,往下找,看到了柳如烟的名字,排在第二。
她没再多看,小手拍了拍白莲的胳膊,软乎乎地开口:
“姐姐,放我下来吧。”
白莲把人稳稳放到地上,低头看着她:
“拿了头名,不高兴吗?”
孔明皓歪着头想了想,点了点头:
“高兴的。”
顿了顿,又补了一句,
“可也没那么高兴。”
白莲眼里露出几分不解。
孔明皓却笑了,一张小脸依旧天真烂漫,唯独眼底飞快地闪过一丝与外貌不符的复杂。
“姐姐,你知道第二名的柳如烟,写了什么吗?”
白莲轻轻摇了摇头。
孔明皓没再追问,只是提着过长的衣摆,蹦蹦跳跳地往远处去了。
四公主府,书房内。
吴怀夏指尖捏着那份抄来的榜单,目光在“柳如烟”三个字上,停了许久。
“第二……”
她抬眼,看向案前垂首跪着的黑衣女子,
“她的策论,抄来了?”
黑衣女子不敢多言,双手将一卷纸奉了上来。
吴怀夏接过,缓缓展开。刚看了前几行,眉头便微微蹙起。
再往下看,眉峰拧得愈发紧。
待看到最后一个字,她合起纸卷,久久没有出声。
书房里静得落针可闻,黑衣女子连呼吸都放得极轻。
良久,吴怀夏才开了口,声音听不出喜怒:
“河东柳氏的庶女。”
她顿了顿,
“她背后,有人?”
“回公主,都查过了。柳家根本没把这个庶女放在心上,任她自生自灭,背后并无靠山。”
吴怀夏又沉默了片刻,忽然道:
“去跟孔大儒说,让他多带带这个柳如烟。”
黑衣女子猛地一怔,抬头又飞快地低下:
“公主的意思是……”
“这样的脑子,这样的胆子,扔在外面,太可惜了。”
吴怀夏将纸卷放在案上,
“让她跟着孔大儒学,学好了,日后有大用处。”
“是。”
黑衣女子躬身退下。
吴怀夏起身,走到窗边。
窗外秋阳正好,金晃晃的阳光铺了满院,遍地碎金。
她望着远处贡院的方向,眼底闪过一丝饶有兴味的光。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话,连她听着,都觉得扎耳朵。
可扎耳朵归扎耳朵,这话里的道理,半分没错。
只是这世道,敢把这道理白纸黑字写在策论里的,又有几人?